垃圾政府垃圾法令~本身沒在騎車的都感覺這真是匪夷所思的法律~把二行程禁掉,加強檢驗標準這是好事,但是禁掉後減少的碳排放卻可以讓工廠用錢去買? 請問這哪招?減少機車的碳排放量,然後賣給電廠增加排放量,整體汙染源還是一樣糟糕,政府可以賺一筆轉賣的錢,車商財團賺一筆,苦的還是老百姓~
closer0616 wrote:工廠本身就一定會排...(恕刪) 那工廠為什麼不用停工來全民共同面對 只有小市民的財產要變成垃圾來輸送給工廠排放更多廢氣騎摩托車的命比較賤 車又要被抄 又要背污染黑鍋 又要被官商勾結轉給工廠 哪有這麽方便的
政府提倡要減少空汙總排放量然後又要反核能,現在缺電的問題要解決所以決定蓋蘇澳火力電廠卻是空氣汙染最大的殺手。然後因為空汙總量管制拿佔汙染源比例最小的機車來開刀只因為機車總數量為最大數,但是汙染最嚴重的小工廠跟重型工業工廠卻不去修改排放標準,然後還可以買汙染排放量轉移,這樣到底真正有在解決空氣汙染的問題嗎?你不覺得現在的政府腦袋思維有嚴重的矛盾嗎?
我覺得這次修法最大的問題是沒有從各方面降低汙染,而是總量不變做乾坤大挪移,應該明確列出各汙源的減量時程,除了改善道路空氣品質,下泥巴雨和酸雨的狀況也會改善,這幾年泥巴雨的狀況也越來越嚴重,不管有沒有沙塵暴只要下雨我的黑車就覆蓋一層泥巴,根本就是境內汙染不是境外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