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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路邊汽車跨雙黃線迴轉車禍(以和解)

這個問題跟我老婆遇到的很像...
當時我老婆是騎車直行,對方路邊起步
發生碰撞時,對方汽車斜45度停放在車道上,車頭未過中線
撞擊點在對方左前輪上方雨後照鏡之間的葉子板

唯一最大的不同是,該處不是雙黃線

事發時有報警,我老婆有送醫
警察有做筆錄並現場拍照

後來我到交通大隊拿了鑑定書
上面寫了,對方迴轉時,該注意而未注意後方來車
而我方無責...

不過我覺得樓主很慶幸的是,對方願意好好跟你和解
我老婆發生事故,撞擊到腰部
甚至無法走路,而對方完全不聞不問
甚至還要我主動打電話跟他談賠償
他不願意陪,還說他的葉子板修理要兩萬,那要我們賠
我們機車車殼.燈罩.煞車.腳架刮傷破裂,估價大概七八千塊
對方還說,有些不必要修的,你幹嘛修...

後來跑了調解委員會,對方裝死說沒錢
我們只好提告,對方還是不肯認錯,甚至認為交通大隊的鑑定有問題

實在是很受不了...

所以這件事故,樓主若能盡快和解,而對方甚有誠意
真的是很慶幸啊...
我以前也遇過一樣的狀況。

雙向都是兩線道,中間是雙黃線,內側車道沒有禁行機車,
我騎在外側車道,一輛計程車在內線車道,前面紅綠燈是紅燈,所以我也是慢慢騎,
然後他開始向右偏,整輛車開到外側車道(我的正前方),
我就順勢往內側偏過去。

想不到就在我騎到他左後方附近時,計程車就突然來了個無敵大迴轉往左,
我一點也沒準備,只能抓死煞車,然後撞上去。

計程車司機說他看到對面路邊有人好像要叫車,
又覺得從內側車道無法一口氣轉過去,
所以先往右邊到外側車道,然後想一次轉到對向去載客,
沒注意到我的機車已經在左後方。

計程車司機為了賺錢有時候實在是太專注而忽略其他狀況,
騎在計程車附近真的要小心。
很多騎機車的把汽車的方向燈當成是汽車駕駛叫你騎的方向
所以有經驗的汽車駕駛會習慣左右轉時選後方有汽車在車後再打方向燈轉彎
職業駕駛都知道方向燈是給開車的人看得那是內行人知道的行規
盡量不要有機車靠近
要是有靠近就不打方向燈
但不是立刻轉
是把機車道壓縮到讓機車過不去再轉
這時打不打方向燈
機車車主的判斷都已構不成汽車車主的壓力
如果是左轉或者迴轉要挑
剛好一台車身較大的車過去時再轉
因為大貨車駕駛視野高不會撞上妳
只有妳不信邪不要命故意來給我撞
而且多數機車從來就不會騎在大貨車跟大客車後面
不然你去問那些騎機車的是不是看到前面有大車就死命的要衝到大貨車跟大客車前面
雖然路況千奇百怪
其實資深的職業駕駛就是有辦法看出破綻跟規律
不然一個月7,8萬的貨櫃車駕駛不是領錢領假的
我覺得應該是嚇到

我是曾經在金龍路 遇到在停車格然後直接開過兩車道然後要跨雙黃線迴轉

重點是開超快

我真的差點撞上

開車的看起來是一個20出頭的大學生

我當場就罵了他一頓
路邊起駛就要注意後方來車了....

雙黃線回轉根本就是不可以....

路權就是直行車的

根據因果關係,
2車在出事前為同車道,女車主因為路邊起駛+雙黃線回轉,嚴重影響後方直行車及對向直行車動線....

機車車主有30%責任問題,可提出責任阻卻理由

因為相信任何人就在善意不會故意違反交通規定的行為,
而且事發之前2車關係為同車道前後之關係,
因對方車主路邊起駛/雙黃線回轉突發違規行為,
我方無超速事實因回避不及/有煞車/偏向內側巳至發出事故,
若因為如此因果關係而有肇責,實為不公平,請委員明鑑.

以上可以提出但是紅字部份一定要確定喔!!

後語:
雖然交通事故是因為雙方沒有互相"禮"跟"讓"才會發生,理當雙方都有責任.
但有時是因為因果關係,才會不小心造成,加上其中一方的交通觀念錯誤,
而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的權益,
最後說一句,你小心90%,也是會遇上90%的冒失鬼.


revolt125 wrote:
他說我騎滿快的,那時候我看到有車輛要迴轉有先減速大概30~40,最後還是煞不住撞上去


卓見以為,這種車速不可能煞不住
一般出車禍的時候都會有意無意降低自己的車速
(嗯,我是說口頭上)
來規避一些因超速為自己帶來的劣勢


還是你是從100減速30~40變成70km/h?
在台灣,發生事故的時候
一定會咬對方速度太快
而且是先咬先贏,所以,遇到這種咬速度快的
就互咬吧,一起噴口水,關於速度快的問題,就會被忽視了,很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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