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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換車道無過失?騎士擦撞死駕駛無罪


On9ccc wrote:
三寶出事 車主遇到明...(恕刪)


新聞有看到這個, 我想拍案叫好;活該! 機車道機車旗士常被逼車因為路旁有其他車輛是要叫機車旗騎哪邊去? 而這個案例剛好相反; 機車騎士來逼汽車, 汽車旁是分隔島請問是要飛哪? 難不成改開到機車道來做所謂的汽車逼車? 我還懷疑那個騎機車的也喝酒嫌疑哩.
+1~
雖然死者為大 但就是論事 路權相對重要
開車在路上就是 各自小心
yinhsien wrote:
台灣的法官終於有一次...(恕刪)
網路讓世界透明,但許多資訊卻是僅供參考!
如果這個Case過失致死能夠成立,表示下次綠燈直行被闖紅燈的撞上,闖紅燈的掛了,綠燈直行的也可成立過失致死。

那時,我就不再開車上路了
本人開車
遇到機車在同車道
想超車時通常會讓開一點距離避免跟機車靠太近
為的就是擔心會去嚇到機車騎士

Marc by Marc Jacobs wrote:
很多老人騎車逛大街,晃來晃去,後照鏡從沒在看,方向燈也從沒打,反正大家都要讓他

撞到他,他就喊"欺負老人".........
...(恕刪)


開車去菜市場繞幾圈就會發現這種老一輩的人,不分男女,不管有沒騎車(自行車,機車,走路),不管有沒有紅綠燈,路都是隨便讓這些穿來穿去的,開車只能等這些人閃開....

影片中是騎機車,我路上看到騎自行車的我都閃很開,自行車的偏離角度更大,尤其碰到自行車在超前方的時候,車子不幸開在旁邊車道時都很怕撞到!
其實有個觀念要先建立好
(在台灣可能很難,被腦殘的政府洗腦太久)
任何交通工具都有他的道路使用權,
腳踏車如果能跟上車流,
就算走在高速公路上後車也不能因為前面是腳踏車而忽視他的存在
他所違反的交通規則後車無權裁罰, 該做的是交通違規檢舉

甚至明顯跟不上車流速度時, 後車應該提妨礙自由
(這是個人見解,不代表有實務,畢竟我不是讀法律的)

實際上 ~ 我開車騎車速度都很快(認識我的人都這麼認為)
而遇到有未依號誌行駛的車輛(卡車,機車,腳踏車,...)
只要他能站穩在我前方的行車線&速度,
我絕對是把他當一台有路權的車而保持適當距離(如果沒辦法超車的話)
甚至在覺得我後方的其他車輛會有侵略行為時
反而會故意讓出行車線讓該車能躲到我前方
(平均一年大約一兩件)

我這樣的行為不代表對該車輛的完全通融
只要他 ~ 不影響速限範圍內的行車我都當作沒事
跟不上速限範圍內的車流,又擋在我前面~那會先按喇叭警示讓路
不讓的話,就肯定把行車紀錄送交通單位做違規檢舉

我對交通的觀念很簡單: 任何人有權力去做不影響他人權益的事情.
法規的限制有時後並不合理甚至是錯誤的
利用法規上的錯誤來獲取自己的利益,這種事情我無法認同
我自己也會違規,不過都有"願賭服輸"的準備 ~ 被檢舉/抓到 就是繳稅而以
而且違規行為還是要量力而為, 像是
騎腳踏車上高速公路 ~ 這我的體力辦不到...
其機車上高速公路 ~ 這我的荷包辦不到(不願意)...

leecheelin wrote:
都無關聽起來問題很大...(恕刪)
我的主題歡迎討論LDS,但是我不跟豬打架~一但發言讓我覺得無法溝通/酸的沒內容,一律黑名單伺候.

mintsern wrote:
我記得我在11年前剛...
我最後勝訴,
小屁孩當然不現身賠錢,
我又進行財產扣押程序,
發現這小屁孩有上班,
所以法院每個月從他公司扣1/3薪水,
直到扣完所有金額(包含賠償金,訴訟費用......還包含5%的利息)...(恕刪)


就是很多人怕麻煩當下賠錢了事
殊不知這樣只會讓加害者更囂張
甚而,造成未來有更多的被害者
大大你於當時應該耗掉不少心力
辛苦你了
那小屁孩經此事件應該有所警惕
Premacy麟
拜託~機車明明已吃到內車道了,到底誰要注意,何況老人上路真的很危險,家屬怎麼不先檢討自己為何讓老人獨自騎車~~
老實說
機車從後方要撞汽車
駕駛有辦法注意嗎
誰沒事會一直看後面

On9ccc wrote:
三寶出事 車主遇到明...(恕刪)


如果什麼事都講情 , 要 法 做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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