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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壞20年老機車法官判免賠

人老了沒有用了那是不是要去死不要浪費資源~~~~頭殼是裝什麼

sola1979 wrote:
小弟認為大大所聽的來...(恕刪)


真是抱歉,因為當初跟那位網友聊天時
他職位名稱是啥我就忘記了(應該是叫法官助理)(抱歉,助理、秘書,有時感覺很像= =a)
但他說他們其中的工作之一就是"幫法官寫判決書"
法官年輕化,我之前是聽網路上的說法
後來與這為網友聊天,他本身就是這樣,他負責的法官就是大學剛畢業即考上的年輕人

因為遇到的人剛好與網路資訊非常接近
不過有可能是少數
但目前許多恐龍法官的判例的確似乎背離了社會價值觀

PS:順便聊聊耐用年數,這位法官不知是否讀過"估價"的理論
小弟讀過一些不動產的估價條文
耐用年數分2種
一為"經濟耐用年數",代表他的功能與當下科技僅是"相對退化"(例如:黑金剛V.S Iphone)
並非已無法使用
另一為"物理耐用年數",一物品已經使用到殘破不堪、壽終正寢(連維修的價值都沒有)

以這觀點看來,法官的"耐用年數3年"實在有很大的問題
總感覺他免賠的判決有違憲之慮
traon wrote:
另外一篇篇陰森森新聞台報導
20年老車遭撞法官判「太舊」免賠
http://n.yam.com/ebcnews/society/20121201/20121201020366.html
新聞是寫該車<被撞>


該車"被撞"只是事件的描述,不代表責任的歸屬

大多數新聞並沒有說被撞的原因,是真無辜?闖紅燈?逆向?無敵大迴轉?路口未禮讓?
並不是被撞的就一定是有理能站住腳的

而且你注意看新聞畫面上那台"修了1萬3"的機車
連車殼和護條都還是舊的,那要修什麼能修到1萬3?有沒有獅子大開口的嫌疑?


如果看民視新聞的版本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2C01C10M1
被告(邱姓男子)認為是本案車主(陳姓男子)"支道未禮讓幹道"才是車禍主因

依照網路鄉民的理論
支道車被撞是剛好而已,幹道車根本沒有肇事責任,法官判免賠才是天理昭彰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wrote:
該車"被撞"只是事件...(恕刪)

太好了,引擎可以全部翻新了。
殼好久沒有補了。
之類的。

買二十年的中古車,
"修理好的",搞不好就這個價錢。

之前慢慢騎NSR剛綠燈,
也被嘉義開舊舊nissan阿北撞倒。
警察來之前都很客氣,以合為貴,自然我也沒多講什麼。
警察來之後就開始亂叫亂叫。
什麼要我賠他錢,他的汽車也壞掉了。
修理很貴。

神經病,撞我撞出洞,就想要整個換掉喔?
我NSR的殼去哪生!?裡面怎樣誰知道?
汽車撞機車,汽車內部會出什麼事情?

什麼提告啊!我當初在準備考試誰有空跟他胡搞瞎搞?
準備考試耶,一整個心情差!
什麼那不然賠他四千五千就好了!神經病!結果我錢包的兩千就這樣沒了?

我開始開車以後,他那樣一起步可以右邊撞到我,
不是他頭暈就是看到仿賽,紅眼症發作,故意的!
故意要撈我一筆嘛!!太可惡了!惡劣!

祝他有報應,可是真的會有嗎?
我才不相信那種獅子大開口的阿北。

慢慢撞過來,還不停,本來不會倒的都慢慢被撞倒!
發生在自己身上,就知道是故意的嘛!
內心一定是看到NSR就想,死飆車改車小鬼!給你死!倒啦!
我不過就全原場沒改,招誰惹誰!亂七八糟!

traon wrote:
看到新聞報導.各位先...(恕刪)
如果是申請"修復原狀"
真的比較打得贏
可以拿到錢
D大:http://gn00116743.pixnet.net/blog 我的:http://s2002898.pixnet.net/blog
重點是,很多人沒有經過獨立思考的過程,只憑記者片面的資訊,就想直接撻伐所謂"應該要賠錢"的對造了
請問不看全部案件資訊就直接開幹的討論,您覺得這樣合理嗎?

再說從頭到尾,國外法規指的只有老車稅金問題
不知道您指的"國外法斬台灣人"結論是怎麼推敲出來的...
20年以上的老車在路上行駛,不但不環保而且汙染環境。
若不幸意外損害又有殘值問題,自己萬一在路上自然行駛損壞,造成交通事故傷亡也對用路人都不好。
請問小弟這樣一字字敘述之後,您仍有問題嗎?
如果看不懂中文,小弟可以翻成英文給您,有需要嗎?

如果以上您的回答皆為"是",那麼真的是無言了...

butter1252 wrote:
20年以上的老車在路上行駛,不但不環保而且汙染環境。
保養的好老車
新聞那台應該是豪邁吧(沒仔細看)

根本不會多汙染環境好嗎?
D大:http://gn00116743.pixnet.net/blog 我的:http://s2002898.pixnet.net/blog

Smallily-Q wrote:
保養的好老車新聞那台...(恕刪)

的確
不保養的新車
噴煙也是噴得很兇
我想問題應該是事情本身,還有修掉快一萬四。

死要錢阿北應該一個開車一個騎車互撞,

然後去跟騎車的要錢啊!

我騎車被撞還被要錢都沒上新聞,靠他了。

警察根本就只是想要不管事!
只能說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這種話都說得出來
這才是真正的 天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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