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la1979 wrote:
小弟認為大大所聽的來...(恕刪)
真是抱歉,因為當初跟那位網友聊天時
他職位名稱是啥我就忘記了(應該是叫法官助理)(抱歉,助理、秘書,有時感覺很像= =a)
但他說他們其中的工作之一就是"幫法官寫判決書"
法官年輕化,我之前是聽網路上的說法
後來與這為網友聊天,他本身就是這樣,他負責的法官就是大學剛畢業即考上的年輕人
因為遇到的人剛好與網路資訊非常接近
不過有可能是少數
但目前許多恐龍法官的判例的確似乎背離了社會價值觀
PS:順便聊聊耐用年數,這位法官不知是否讀過"估價"的理論
小弟讀過一些不動產的估價條文
耐用年數分2種
一為"經濟耐用年數",代表他的功能與當下科技僅是"相對退化"(例如:黑金剛V.S Iphone)
並非已無法使用
另一為"物理耐用年數",一物品已經使用到殘破不堪、壽終正寢(連維修的價值都沒有)
以這觀點看來,法官的"耐用年數3年"實在有很大的問題
總感覺他免賠的判決有違憲之慮
traon wrote:
另外一篇篇陰森森新聞台報導
20年老車遭撞法官判「太舊」免賠
http://n.yam.com/ebcnews/society/20121201/20121201020366.html
新聞是寫該車<被撞>
該車"被撞"只是事件的描述,不代表責任的歸屬
大多數新聞並沒有說被撞的原因,是真無辜?闖紅燈?逆向?無敵大迴轉?路口未禮讓?
並不是被撞的就一定是有理能站住腳的
而且你注意看新聞畫面上那台"修了1萬3"的機車
連車殼和護條都還是舊的,那要修什麼能修到1萬3?有沒有獅子大開口的嫌疑?
如果看民視新聞的版本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2C01C10M1
被告(邱姓男子)認為是本案車主(陳姓男子)"支道未禮讓幹道"才是車禍主因
依照網路鄉民的理論
支道車被撞是剛好而已,幹道車根本沒有肇事責任,法官判免賠才是天理昭彰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wrote:
該車"被撞"只是事件...(恕刪)
太好了,引擎可以全部翻新了。
殼好久沒有補了。
之類的。
買二十年的中古車,
"修理好的",搞不好就這個價錢。
之前慢慢騎NSR剛綠燈,
也被嘉義開舊舊nissan阿北撞倒。
警察來之前都很客氣,以合為貴,自然我也沒多講什麼。
警察來之後就開始亂叫亂叫。
什麼要我賠他錢,他的汽車也壞掉了。
修理很貴。
神經病,撞我撞出洞,就想要整個換掉喔?
我NSR的殼去哪生!?裡面怎樣誰知道?
汽車撞機車,汽車內部會出什麼事情?
什麼提告啊!我當初在準備考試誰有空跟他胡搞瞎搞?
準備考試耶,一整個心情差!
什麼那不然賠他四千五千就好了!神經病!結果我錢包的兩千就這樣沒了?
我開始開車以後,他那樣一起步可以右邊撞到我,
不是他頭暈就是看到仿賽,紅眼症發作,故意的!
故意要撈我一筆嘛!!太可惡了!惡劣!
祝他有報應,可是真的會有嗎?
我才不相信那種獅子大開口的阿北。
慢慢撞過來,還不停,本來不會倒的都慢慢被撞倒!
發生在自己身上,就知道是故意的嘛!
內心一定是看到NSR就想,死飆車改車小鬼!給你死!倒啦!
我不過就全原場沒改,招誰惹誰!亂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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