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就看要對方態度了˙˙˙他不願和解,只能去調解委員會..甚至上法院但是 你還是撞上右後門˙˙˙警方可能會說是:車速過快&未注意前車狀況..跟小弟我人生第一場車禍一模一樣...只是路線不太一樣~我是直行(幹道),對方也是(支道)..也都是互相停了一下~我又繼續騎,他也加速開我撞上他的右前保險桿~我手脫臼,治療了三個多月.對方硬要上法院~當時還未20,要一直麻煩父母..調解了兩次才和解沒駕照又是支道 又請當地認識的警察幫忙講話~警察還騙我他有駕照 他沒錯!!然後有跟警察局申請什麼˙˙˙明細中才有寫道對方無照,我未注意前車狀況...機車修了一萬初~賠了一萬三吧..不過這期間的煎熬,父母的交通費,受傷處還是會痠痛 碰上了~人沒大礙就好!!!三年過去了,現在想到還是很氣.還說我媽死要錢怎樣的!!整個
這篇這麼久了回文還這麼熱絡 真的私下瞧一瞧金額不大就算了 3個月前我也是因為對方迴轉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搞得我機車報廢 我方保險公司也明確告訴我雙方車齡都超過十年上法院了不起判賠修車費十分之一能私下和解還拿得比較多 所以我決定拿1萬回家貼牆壁 樓主考慮看看用甚麼方法省時又省力吧 經過這件事讓我覺得只有重大傷亡交通法才派的上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