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機車在這條路是沒有禁行機車的
不過重點是,警察杯杯叫樓主到旁邊是要指揮交通疏解車流吧
不聽指揮真的令人詫異(雞腿好吃嗎)
alien_wu wrote:
再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
;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
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
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但建國路只有(內側)快車道及慢車道的劃分,白牌的機車好像就只能走慢車道了。
真的,看不出來差佬那邊食古不化!但某人的老婆到是說出了真相......
魏至聖 wrote:
某天下班行經高雄市中...(恕刪)
以經蓋成樓中樓了~~
你到是出來說說目前的想法
發帖完不理 讓人很感冒的
說說是否還是堅持己見或是已經知道你的行為對或錯
我由衷的敬佩你家女王
有多一點的她 台灣才不會繼續被當鬼島朝聖~~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