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去申訴了~小弟我也接過一樣的罰單,我也申訴過~也請是否能提出當時影片但是警方回覆我說,照片採證無虞~便把我打發掉了於是我就乖乖的將罰單給繳掉了所以現在我只要變換車道~幾乎都會打方向燈,不過感覺是頗奇怪的一直認為後方來車會不會認為我要路邊停機車~
Redrum wrote:耶~我是那0.1%我...(恕刪) 我覺得成功機率很高雖然我也是0.1%變換車道會打方向燈但是不一定每次都打的到,有時候突發狀況反應不及根本會來不及打(尤其是被逼車逼到邊邊時)畢竟我們不是開車族煞車都是用腳煞除非有3隻手1隻手煞後輪.....1隻打方向燈...1隻也就是右手控制油門順便轉彎同理的遇到路人或車忽然衝出來也是會來不及按喇叭幾乎99.9%都會選擇直接先煞車煞完車才會按喇叭所以騎機車需要第3隻手才夠用,不然就是左邊的一些按鍵把他改到腳踩的左轉採左腳,右轉採右腳,按喇叭2腳用力蹬
【無奈規民長嘆無聲 有為政府出賣靈魂 代客操作釐則難清 仙人打鼓微責怨深】 講白話:........國父說:吞了吧有消化自然會吸收,體諒祂們經濟的困境和貪婪的心,真正的是你悟到什麼。埃及木乃伊 wrote:按這裡檢視圖片詳情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