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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的公車站前"仁愛新生路口"鴿子偷拍~~

台灣交通隱藏性執法今展開

【大紀元記者吳玗綜合報導】台灣警政署元旦開始,嚴取締6項惡性交通違規,並針對酒醉駕車以外的5項重點違規恢復「隱藏性執法」,內政部長李逸洋表示隱藏性執法是要呼籲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保障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莫有「看到警車就守法,沒看到警察就任意違規」的僥倖心理。

李逸洋表示,據警政署統計2002年全國交通事 故死亡人數在4,323人,2003年7月因警政署修訂行政命令,限制必須在公開、明顯處所舉發違規後,交通事故死亡人數2005年大幅增加到4,735 人,2006年突破至5,000人;平均台灣每10萬人口交通事故死亡率為21.8人,相較日本平均僅7人,相差達3倍。

關於外界質疑隱藏性執法,李逸洋表示「適法性絕對沒有問題」。他說,世界各國都沒有「必須在公開、明顯處所舉發交通違規」的規定,但因2003 年7月警政署回應外界看法,以行政命令限縮執法方式,使部分駕駛人看見警察就守法、看不見警察就不守法,導致交通死傷逐年攀升。侯友宜表示,「隱藏性執 法」絕非所謂的「偷拍」,目的是為降低重大車禍死傷,目標只針對「嚴重超速」、「闖紅燈」,以及高速公路上「行駛路肩」、「大型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 側車道」、「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等五項惡性重大違規,並非全面恢復隱藏性執法,更不是為了開罰單、搶錢。

因為隱藏性執法,元旦假期沒有重大違規,實施隱藏性執法是為了保障用路人的生命安全,但還是再一次提醒民眾,如果發現後頭有偵防車跟蹤,要記得趕快修正自己的違規,以避免被開紅單或被吊銷執照。


轉載自大紀元2007年新聞

http://hk.epochtimes.com/7/1/2/37595.htm


很多人都說要預防現場的交通安全所以要站出來執法而不要偷拍,這一點其實是很偏頗的,這個現場有警察站出來指揮交通,下個路口呢?下下個路口呢?其他路口發生車禍的時候是不是要抱怨怎麼沒有警察站在這個路口指揮交通,請問有可能讓每個路口都站一個警察來維持交通秩序嗎?這一點很明顯是不可能的,隱藏性執法有點就像是舉頭三尺有神明一樣,在違規前大家都會想這個路口有沒有警察在抓違規,自然就會減少很多交通意外了。台灣裡面已經有太多路口有警察在維護交通秩序了,根本不缺這個路口。難道台灣的民眾需要有警察在才會守法嗎?那就是要讓隱藏式執法來當作每個人心底的隱形警察在良心裡督促大家的守法。以維護善良百姓的人身安全啊。



最後貼上fb的分享
蔡鎮國
2011年12月28日14:58

驚悚車禍全都錄 機車撞轎車2人彈飛3米高

昨天晚間6時許,有網友開車行經高雄市楠梓區一處十字路口時,直擊1輛機車高速闖紅燈,當場被綠燈直行的黑色轎車撞上,14歲少年和後座的女乘客,都彈飛出去,網友將行車紀錄器拍下的驚悚畫面PO網。

影片中,機車闖紅燈撞上1輛黑色轎車,發出響亮的撞擊聲,機車上2人都彈飛出去,摩托車也撞爛。2人全身多處骨折,所幸送醫後保住1命。但肇事的少年必須負擔闖紅燈和無照駕駛的罰款,以及賠償對方維修費用。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bXksckoKAdA
回復

小偷:臭警察,躲起來抓我,光明正大站出來,我看到你就不會偷了
^^^^^

不管小偷心態如何, 至少他現在不偷了.

難道要等他犯案之後再去抓起來衝破案率會比較好???

相同的時間站在暗處拍, 跟站在明處嚇阻, 工作的時間相同, 對於一個會違規的人而言, 一個是讓違規發生再去處罰, 一個是直接減少違規...哪種好?




請問一下,有可能讓每個警察去貼身跟監每個小偷、強盜犯、殺人犯、強姦犯...嗎?很明顯不可能,你說的很理想,但是你可能來自遙遠的星球,那邊有超過3分之2的外星人是警察,所以可以實現一對一兼24小時跟監來預防犯罪發生吧!
站到明處嚇阻,這個路口有效,下個路口呢?你不會又要說下個路口也要站警察吧?那是不是24小時都要不間斷站人才能明顯有效的預防車禍發生?隱藏式執法可以讓每個人心裡都多一個警察來督促、讓人減少違規,這樣豈不是更好的一種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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