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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車禍...我迴轉 被直行車 (115樓更新道歉文)

Peter_Pan_A wrote:
我真的覺得不管任何大...(恕刪)

您是說不報警不備案私下和解?
小心這樣會事後被捅一刀喔!!
四線道你是在哪被撞的??? 這算比較大條的馬路
看一下地上有沒有禁行機車的標誌八
如果有的話 你的比例會少一點...



山水金 wrote:
要是最後自己吃自己....(恕刪)

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保險是幫你賠錢給對方,你錯多少賠多少!!!
當然你全錯的話就全賠囉!!
不過對方就不會賠你啦!!
如果是第三責任險~
保險應該是不賠吧,

除非你有保車碰車。
再者,如果保險~不是丙式或是乙式、甲式,
其它都是依肇責去賠的,
也就是說~你的肇責較大,你的保險公司就要賠他較大,
但是....如果對方只有第三責任險,那就是~你除了要賠他,還要 包含保險賠不夠的部分,
再加上你自己的(因為對方保險賠很少,或是不賠)
自己愛回轉的怪誰丫?
怕賠錢還敢這樣回....... 丫天喔

sky904 wrote:
大大你爽了四線道有9...(恕刪)

小弟還有遇過我要左轉再左轉道等左轉燈亮,被後方違規的野狼撞說我轉彎要讓他直行車先走<我書讀的少不知道這樣也要讓>.......叫警察來也是不了了之
是機車還汽車阿..
機車怎會有左轉燈號..機車一律兩段式轉彎..
紅燈亮左轉燈號是給汽車看的..
妳是汽車的話..野狼跑到汽車道..也不關你的事阿...

willey wrote:
如果路權就是一切的話...(恕刪)


在台北市的話,基本上路權幾乎就是一切!

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應該有很大的機會,需負100%的責任
很多人自己為沒人敢撞你

常常看到綠燈迴轉不讓直行車的人 有時候直行車還要讓迴轉車 想起來也真夠好笑



誠心建議
趕緊跟對方和解吧
第一: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第二:四線道基本上內側應為“禁行機車”
第三:頭對頭相撞
沒有一樣你有利的.....
與其花3000做責任分析
倒不如將這3000拿來貼補理賠對方的醫藥、修車費
讓對方感受到你的誠意還來的實際一點
當然
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
那也就另當別論了....

山水金 wrote:
非也非也,地板上乾乾...(恕刪)


沒寫......它依然還是快車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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