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ibe wrote:
安全帽車子的價差
不是可以相提而論的
不要為了爭辯而爭辯
沒什麼為了爭辯而爭辯,請看清楚在下原文:當然值不值得立法還可以討論,只是覺得拿一些特例或是誇張的比喻來解釋有失偏頗。
硬要說安全帽和車子的價差,在下可不可以也說一句『何不食肉糜』?或許閣下沒看過連安全帽都買不起的人吧?但是這個社會真的存在這樣的人,所以只是程度、比例上的問題。在下只是覺得原文的『立意』是不錯的,但的確也像部份大大說的,可能有點過於理想性。
請不要為了爭辯而爭辯!!!
hlibe wrote:
安全帽車子的價差
不是可以相提而論的
不要為了爭辯而爭辯
black19 wrote:
那乾脆把孕婦,高齡老人,傷病人士也列入禁止騎乘機車的行列好了
樓主立意甚好,但與現實情況衝突太多,只能說是對未來烏托邦的幻想

long1220 wrote:
這主意不錯這不是幻想...(恕刪)
long1220 wrote:
看了一大堆什麼不知民...(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