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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應該立法禁止太小的小孩乘坐機車?

hlibe wrote:
安全帽車子的價差
不是可以相提而論的
不要為了爭辯而爭辯

沒什麼為了爭辯而爭辯,請看清楚在下原文:當然值不值得立法還可以討論,只是覺得拿一些特例或是誇張的比喻來解釋有失偏頗。

硬要說安全帽和車子的價差,在下可不可以也說一句『何不食肉糜』?或許閣下沒看過連安全帽都買不起的人吧?但是這個社會真的存在這樣的人,所以只是程度、比例上的問題。在下只是覺得原文的『立意』是不錯的,但的確也像部份大大說的,可能有點過於理想性。

請不要為了爭辯而爭辯!!!
✙ 驅魔神探 Ψ 康士坦丁‧Constantine ✙ 發文最認真,做人最正直,講話最公道…江湖上人人稱我一聲【神探】
其實很多事情就小心謹慎 就可以避免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但是由於社會上得人太多 久而久之就會有疏忽的情況發生
那一個不小心而發生事端 責任歸屬的判定 就是個很爭吵不休的困擾

我只是想說 凡事小心 立法的都是之後處罰的部份了
不見得你會因為有立法 而都不會犯錯 相信很多人還是有闖紅燈或是紅燈右轉的經驗

我看到這文章的同時 真的很想說 不是每個家庭都有能力買車的
而且在南部 在醫療資源不普及 大眾交通又不方便的情況下
真的 搭計程車會是個負擔 所以一般經濟不允許的家庭 他們也不願意的啦

01上面的大大可能經濟能力夠好吧
我是個老師 現在常常會遇到學生交不出錢 我比較能體會沒錢的那種壓力
小小感言 ~~
看了一大堆

什麼不知民間苦
什麼不方便
這些都不是理由
尤其是在勸敗為主的01

為了方便
就可以讓嬰兒乘坐危險性高的機車嗎?

乾脆開放18歲以下騎機車,上下學不就更方便?
上下學還要載送小孩,多不方便~

又不是只有讓嬰兒乘坐危險性高的機車一種方法而已
還有其他辦法
自己要想辦法

每每出了問題才又怪這怪那的

訂定這種法律目的是在保護幼小無辜的嬰孩,
大人騎機車是種權利自由,發生事故自己為自己負責處理,
而幼小無辜的嬰孩呢?就因為父母無能力就得犧牲嗎?
只有無知的人才會認為這樣的規定是擾民

剛剛也有大大說了
沒有四歲以下兒童安全帽
沒有安全帽騎機車就是違規





基本上汽車和機車的構造是不一樣的.
安全座椅在機車適用嗎.真是很懷疑.
只因為現在規定說在汽車上有兒童就
要有兒童安全座椅.你就說機車上都不
用.是雙重標準.那機車要二段式左轉.
必需戴安全帽.汽車不用這是雙重標準
嗎.更何謂現在還沒有設計出機車用的
兒童安全座椅.如果說下雨時汽車有蓋
有雨刷還是四輪的很安全.機車是不是
也要去裝蓋加雨刷四個輪胎才公平.說
到安全汽車有汽車的安全裝置.機車有
機車的安全裝置.在還沒有被設計出來
時這樣說.應該是不對的吧.
針對板主的建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已有載明沒戴安全帽、側座、僅能附載一人、附載坐人必須穩妥等條文。

警察若真要取締,根本不用怕無法可依循。

我自己是機車族,也有小孩,苦衷大同小異。
會不會載小孩出門呢? 想也知道。
這樣一來是違法沒錯,但真比較危險嗎?見仁見智吧。
當小孩還是幼兒時,我頂多載短程,由老婆抱著,其他幾乎是改搭計程車或捷運。
當小孩較大些時,買了頂小安全帽,讓她坐在老婆跟我中間。
我從來沒讓小孩站在前面、也沒單獨載過她,騎車速度只有平常的2/3,
且更重視車子的保養與維修。

問我對相關法律有何看法?
就跟速限、安全座椅...等許多台灣法律一樣,
還沒被罰到之前,都不會覺得痛,
等收到罰單後,就會開始遵守了。
black19 wrote:
那乾脆把孕婦,高齡老人,傷病人士也列入禁止騎乘機車的行列好了

樓主立意甚好,但與現實情況衝突太多,只能說是對未來烏托邦的幻想


這主意不錯
這不是幻想,這是做得到可行的
與現實情況有什麼衝突?看不出來
真正的文明世界......
政府不提倡大眾騎機車...因為機車是一種很危險又污染環境的交通工具....

因此你可以看到..
日本.德國.法國.瑞士.路上頂多有的是重型機車[機車便宜.牌照費很貴]..比較少看到幾萬台小綿羊在路上跑來跑去....
這些國家..."大眾交通工具網"很發達
去一各地方...班次多..轉乘網也很發達...
民眾利用率很高....


回到標題...
騎車在路上跑來跑去本來就是很危險的事...[肉包鐵]
背一個小孩更是危險....

只是.台灣人命韌.認為這是一種挑戰.不把他當作是一種玩命行為.更可悲的是.大家都習慣了
long1220 wrote:
這主意不錯這不是幻想...(恕刪)




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不就沒事了? 不用立法了啦.....
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執法單位嚴格取締就不會有交通意外了

違規就重罰嘛...何必討論呢?

輕一點的違規(如紅燈右轉....等)~ 交通工具沒收
重一點的違規(如闖紅燈....等)~交通工具沒收外加鞭刑伺候。

交通應該順暢很多,只不過...強力執法以後...
大部份人背後應該都會有大大小小的鞭痕,而且只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long1220 wrote:
看了一大堆什麼不知民...(恕刪)


這跟"勸敗"為主的01沒關係吧
這種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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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這種法律目的是在保護幼小無辜的嬰孩,
大人騎機車是種權利自由,發生事故自己為自己負責處理,
而幼小無辜的嬰孩呢?就因為父母無能力就得犧牲嗎?
只有無知的人才會認為這樣的規定是擾民
----------------------------------------------------------------
對沒能力買車卻又有小孩的人
不是造成困擾嗎?
這跟無知又有何關係?
將心比心
難道要立法產檢要先出示汽車行照喔?
到底是誰無知
何必口出惡言

另外
我倒不覺得有人可以買機車卻沒錢買安全帽喔

對於把孕婦,高齡老人,傷病人士列入禁止騎乘機車的行列
不覺得有什麼不妥當的人
先去問問醫院那些騎機車看診的人
到底是不是不妥當吧


這種立法衝擊到的都是沒錢買車的人
當然對於有能力買車的人是不痛不癢
應該立法禁止生產機車,或把汽車售價降到和機車一樣的價錢像日本,又或者對有小孩的家庭補助汽車購置費用又能提高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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