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尼爸 wrote:
用刀子殺人有錯嗎??...(恕刪)
不超速 怎有機會 貢獻國庫~?

這是什麼 腦包提問!?

超速 有沒有錯 要看 當時 車子多不多 跟 相機有無狙擊

但是貝抓到就是錯了 因為跟自己荷包過不去

在經濟法律學來說, 行政罰的用意不在於界定一個是非的標準, 而是要增加行為的成本, 而讓個人自行判斷是否做出此行為.
(這其中隱含的想法是在未訂立行政罰之前行為的"供給量"不合宜, 不過因為行政罰有其限制, 所以通常必須搭配民事責任才有辦法確切地顯現行為的成本.)
舉例來說, 如果今天車上載的是一位急需送診的患者, 那麼顯然其生命價值要遠高於罰單金額, 所以對駕駛人來說理性的行為必然是進行超速; 但是如果只是想下班後早點回家做飯, 那麼顯然早點回家的效益不會大於罰單金額, 那麼對駕駛人來說自然不會有超速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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