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台10幾年迪爵,已發不動,長期丟在停車格幾年前陸續接到保險、行照更換的信件最近才想到,但我不知該如何處理= =?如果持續放下去......會自動報銷,被環保局載走嗎?好像自己去報廢,要先把之前的保險、行照費繳齊。請問各位,我該這麼做才正確?ps.(我想這台爛車應該要花不少才能讓它消失吧!?)
如果你想騎他~~你就要修它--如果不想了~~車牌要繳銷車子,要不要報廢~~就看你囉!!!報廢....只能做零件車.或環保局收走~~如果是停牌~~你有一天興趣來了,修好他就可以去掛牌在路上噴來噴去修他.....這個要看車才知道~~放太久發不動,可能是電池沒電了~~車報廢後才會被載走,除非車子沒牌~~但是沒有你的同意被載走,你可以告他...保險....應該是不用理他!!車牌&行照,要帶去做監理站,處理停牌跟報廢是不一樣的!!!想清楚喔!!!詳細情形,我就不知道了!!我沒做過~~
車牌拆下拿去監理站報廢! 監理站大樓外面就有很多回收場''人員''他們會幫你代辨車輛報廢.....四行程回收金是三百元今年又開始(98年)七年以上老舊二行程機車 環保局獎勵1500元+回收金300元=1800元※年度需曾實施排氣定期檢驗(不合格亦可)※
充仔 wrote:車子,要不要報廢~~就看你囉!!!報廢....只能做零件車.或環保局收走~~ 請問一下我已經將車子報廢了但是是否只能給環保局收走呢?這樣好像只能領三百元當零件車賣可以賣多一點但是我不確定這樣做是否違反法律規定有人知道相關規定嗎?
a163273 wrote:我家有台10幾年迪爵,已發不動,<長期丟在停車格/font> 百分百路霸應該是把大牌拿到監理站報廢就可以了至於車體的話有堪用地東西就拿來拆來變賣或是整台車送到回收場還有1000可拿
longan_chen wrote:迪爵好像是四行程的...(恕刪) 迪爵好像是四行程的迪爵本來就四行程的啊.... 囧 如果殺零件來賣,只有曲軸、起動盤組、後齒輪組可以用而已(越舊的曲軸越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