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憫 wrote:有時候騎在陌生的路上(恕刪) 算不算違規不是我們說了算!波麗士大人有裁量權...而我們只有曠日廢時的申訴權!就算被開的是烏龍單~我們賠掉什麼去平反那張該死的罰單!而始作俑者,不痛不癢...再說了...申訴不一定能平反!這也是為什麼市井小民,很多都直接認賠...那怕明知道那是一張烏龍罰單~因為人民對政府,其實並不是那麼信任......
照法令沒標誌不需"強制"兩段左轉但你要兩段也可以警察開烏龍單~浪費時間去監理站的還是我們...反倒是發現常常看到"沒有待轉格"跑去待轉很少被開罰(肯定違規)之前停車被一個找麻煩的警察開了一張騎乘人行道...但違法是事實...也乖乖吞了~但我這輩子沒看過有人用牽車方式牽上人行道上的停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