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外出騎到巷口正準備停等紅燈,對方外送機車轉彎過快,機車直接去撞牆壁,人手腳擦傷,而家母沒事且整個都沒碰到對方機車,正當大家轉頭看之時,這位機車女騎士竟然手指我媽媽,意思是我媽害的,我媽驚訝之餘只好下車查看對方,後來報了警也叫救護車,警察說我媽好險沒騎走,不然就是"肇事逃逸",天真的家母做了筆錄就回家了,因為她覺得對方是自摔,也沒告訴家人,直到警察打電話通知調解,我才知道出事,對方說是為了閃我媽才會摔車.
後來申請了初判圖,現場事故圖,上圖寫,"尚難客觀判定因果關係."
此時母女倆又開始天真了,因為想說這樣寫應該沒事,然後監視器也不知道要去調,以為調解會會放給雙方看釐清責任.
到了當天調解,對方還帶了保險員,調解員說大家就各自負責就好,對方當然不服,說只要求我們賠償機車費維修費近3萬,“就好了”
看了真的傻眼,請她拿出行車記錄器,"沒有”,問她有看到路口監視器畫面嗎?“沒拍到”人證“沒有”附近店家錄影“沒有”,什麼都沒有,一直要我們賠,我媽質疑機車明明沒有摔的那麼嚴重,卻修理一堆費用,對方大聲回說整個儀表都撞爛了,我們質疑她送飲料超速自摔,她堅持時速只有40,對呀!只有40機車會撞爛?只有40會煞不住要自摔?她反咬我媽騎的太中間擋住她轉彎,一下說輪胎超線,一下說我媽下車查看她,表示我媽心虛,明明是她比我媽,我媽出於無奈才下車查看,話都她再講,之後協調沒結果,要送鑑定,說送的話,要向我的保險公司求償醫療費(車是我的),要告我媽傷害,然後還要求償精神損失,還有沒去工作的薪水全部都要我們賠,要我們等著上法院,開始威脅,阿全都沒證據不曉得在威脅什麼?調解員說可能會駁回,況且小事幹嘛浪費社會資源上法院,後來跟對方保險員討論到最後我們認賠三成,因為我媽自認有超出巷口一點要看來車,其他不是事實,我直接給對方錢,因為不想我媽跑法院,為了此事難過擔心受怕.
對方拿到錢便露出笑容,真的很無言,年紀輕輕2初頭對我們完全沒任何禮貌,證據全無,從頭到尾都在滑手機,不太想理我們,那台車想必是不需要換的全換了,還去最貴的車行修.
上了昂貴的一課,也覺得自己資料沒查好,不知道要去警局看監視器,以為初判表寫那樣應該沒有事,只能說花錢消災,回去當天整個睡不著,不是心疼那筆錢,而是怎麼會有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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