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騎摩新聞看到
內政部預告修正「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部分條文,草案規定道路原則應留設人行道,並增訂人行道原則不設置機車停車格,如須劃設,應經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同意。地方政府對此有不同看法
那路面汽車格要不要全退場阿 體積最大就不會阻礙真是奇了?
講實在話 北市 現在人行道還能停機車狀況下車位都很難找了 退出人行道不知有多慘
更扯的是就算你有錢 某些密集區 也沒位置停 反而汽車有位置只是要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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