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照政府說的空汙值可以橋可以買賣
我家有4臺6期環保機車一臺二行程車老車
那我把4臺車的汙染值轉賣給我自己的二行程老車就好了阿
要買賣大家應該都可以買賣阿
為甚麼侷限工廠大戶可以買而已?
我們也是臺灣人我們也有繳稅阿 為甚麼大戶能買空汙值來賺錢
我也願意繳錢買阿 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啊
為甚麼我不能買空汙值保護我的老車?
再者如果是開機車行或是車輛持有大戶
要不是車多就是錢多
總量怎麼橋怎麼平均以後不也都會過關嗎
那政府設立這個政策的好處在哪
有錢有勢的就可以用錢買汙染值?
沒錢沒勢的活該死好嗎?
unochenn wrote:
世界上只有碳權是可以...(恕刪)
唉...看來政府資訊真的是說明的不夠清楚...
所謂地方政府要爭取多20%的空汙費..
主要是因為目前汽柴油的空費是隨油徵收...
而這部分徵收來的空汙費是由環保署統籌使用...
當中有絕大部分用在補助民間機車檢驗站檢驗機車排氣的費用...
以每台車檢驗補助80元計算..一年下來要補助到數億元...
而環保署現行撥補給地方政府使用的空汙費主要來源則是
各縣市轄區內固定汙染源繳交的空汙費以及營建工程所繳交的費用...
這兩項的收入當中提撥60%給地方環保局使用...
用在各項稽查作業..包含空氣..水汙..土壤..廢棄物..清潔隊的使用等等...
但移動源隨油徵收的費用卻一直是中央統籌...
而在近年來地方提出這個部分的費用建議提撥20%給地方使用...
跟甚麼淘汰車輛可以拿20%是完全無關的...
反而各地方政府為了補助汰舊老舊機車編列了不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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