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大豔陽下
前方後照鏡直接反射陽光,超級刺眼的
比遠光燈直接照射還刺眼
據我所知,後照鏡會反射陽光反到後方駕駛
那一定是該駕駛後照鏡角度不正確所造成
也就是後照鏡角度,其實對駕駛本身也是個沒用的角度
(意指該駕駛大概也沒在用後照鏡吧)
被反到整個賭爛
能夠檢舉嗎?
一個小路人 wrote:
中午大豔陽下前方後...(恕刪)
關於後照鏡AND光源(閃遠燈)
爬過的文章都提及,檢舉不易成案,
後鏡部分...那怕鏡面脫落或者永垂不舉又或者轉了個朝天鏡,
只要鏡杆還鎖在車上就不構成無使用後鏡
雖然(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罰新台幣900元~1800元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有這條規定,但是網路檢舉就是難以成案
更別說難以舉證的角度問題

你檢舉他,他只要轉回正常角度,就可以要求撤銷裁罰,
以交通隊立場他們會先過濾這種不易取得切確證據的舉發,
是的~每個人行車偶而會遇到些怪咖駕駛,
但是不是每件事都能成案,如果不想遇到睜不開眼睛的狀況不妨帶個墨鏡或者偏光鏡駕駛吧

路上會反光的不是只有後鏡,而交通隊不會對太陽開罰單

總之你可以檢舉,但十之八九會不成案

這種比較偏向個人感受的違規,通常是被警察與監理站人員當場逮到,(因為白目在公務員面前違法)
而民眾檢舉就是很容易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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