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兩張照片真的完全一模一樣 可以拿去申訴 若查證屬實兩張都可撤銷(因為無法證明哪張是正確的)然後看你心情要不要開副本若你想要 就去找警方"報案"(刑事案件需向警方報案或地檢署申告)若是民眾檢舉 就是觸犯刑法第214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若是警察照相開單 就是觸犯刑法第213條"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13.214兩條都是偽造文書 但對象不同然後接著找個記者朋友放給他獨家 請他去"關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