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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8 20:27 發佈
你看警察寫的事件單


先寫誰,就是責任較大的那個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光這點就輸了...在加上有待轉區...A車一定又更吃虧...
樓主還是先說說你是A.B.C那個代表吧?

第 94 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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