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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防燙蓋被罰不滿罵警搶錢

機車排氣管的防燙板不慎掉落,竟害得台中市林姓男子遭警方攔檢,還拿到一張900元罰單,誇張的是,連機車行老闆都不知道沒有防燙板的機車屬於違規車輛,讓林男氣得向市議員朱暖英陳情,痛批政府未宣導,導致市民權益受損。

林姓男子拿出罰單表示,上月24日行經南屯區大英街與向上路口時,遭員警攔查,因自覺未違規,對於警方攔檢感到「霧煞煞」,後來才知是機車防燙板掉落,當晚立即去機車行補裝,沒料到,連機車行老闆都驚訝表示「沒有防燙板也要罰錢?」顯示政府根本未善盡宣導責任,導致市民權益受損。

朱暖英痛批,針對防燙板掉落這種小缺失,政府應以勸導取代開單,不要搶錢搶過頭,畢竟經濟不景氣,年輕人收入微薄,政府單位還動輒開罰,對民眾來說是一大負擔,並建議整合各相關單位,透過排氣檢測、同時宣導補裝防燙板,善盡告知責任。

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指出,針對民眾與議員的建議,會在道安會報中提出,未來也會盡量以勸導代替開罰。



掉防燙蓋叫小缺失?那不小心被燙傷的人不就要自認倒楣了是嗎?且車主本就該自行留意車上零件保養與留意了不是嗎?
2015-09-10 17:58 發佈
還真是活在自我世界的人........
規定的很多,沒有人講,也要自己去查
一句話不知道就可以免責嗎?
Latios_JP wrote:
連機車行老闆都不知道沒有防燙板的機車屬於違規車輛


老實說就曾經碰過
前幾年有一陣子說要加強取締沒有防燙蓋的機車
想說已經掉了有段時間
該去裝了
跑去車行跟老闆說要買防燙蓋
老闆笑笑的說"這沒在抓的啦"
後來我還是很堅持說要買
不裝防燙蓋而導致燙傷人 付出的代價不止900元

政府沒宣導 要怪你去的車行老闆沒在進修 還是你自己沒在看電視

燙傷人被告就別哭一堆有的沒的..法律訂在那自己不看,怪誰
我岳母往生的那天我急急忙忙騎車去醫院急診室,一下車被一台斜斜停又沒有防燙蓋的機車燙到小腿,實在很氣這種沒公德心的,警察抓的好!!
民眾和議員都腦殘了,什麼都要宣導,那把所有的法規都拿出來宣導一次看看...
一句話
指要車 顏色 外觀 功能

跟原廠的時候不一樣
跟原廠的時候不一樣
跟原廠的時候不一樣


就可以開罰了

除非 你有去監理單位做過變更+驗車通過
就跟台南前陣子發生的那件很類似
警察取締停在"槽化線"的違停車輛
旁邊魚子醬餐廳老闆出來干擾警察取締
事後記者去採訪
那位老闆說政府都把人民當提款機
要政府立牌在那邊禁止停車
還要多多宣導

這些人因為自己不具備應該有的"常識"
就一句話怪罪於政府沒有好好宣導...

這就是台灣民主阿,排氣管防燙蓋掉了,如果是自己被燙到,馬上上媒體說政府都沒再抓防燙蓋、警察看到也都沒提醒,
如果是燙到別人,就擺個臭臉說,別人沒注意被燙到?怪我喔?,台灣會違規亂象一堆不都是這"過度民主"、"多重標準"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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