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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收到罰單但騎乘者不是我 這該如何處理

是這樣的
兩個禮拜前小弟因少騎車 所以便po文賣車
沒多久就有A先生約看車 第一次看車對方覺得不錯 因此約了第二次看車
這次除了A先生外他的女友、老爸、老媽都到齊了
A先生爸爸試了車之後 大約5天後就完成過戶

問題來了
近日收到一張罰單 小弟仔細看了罰單 照片上的人就是當時試車A先生的爸爸
罰單日期、時間、地點、照片人物都很清楚明白騎乘者是哪位
(雖然車子已經過戶完成 但被開罰單時還是在小弟名下)
因此我跟A先生聯絡這件事 跟他說他爸在試車時有超速罰單 請他匯款過來 幫他去繳
對方說先確認後再跟我說 結果至今過了5天 中間問他確認如何!還傳簡訊給他都是無回應 好像也都故意不看
請問有其他方法可以處理這件事嗎?
2015-08-11 11: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罰單 騎乘者

seed280 wrote:
是這樣的兩個禮拜前...(恕刪)


金額不大 自己先處理了,畢竟有期限的!!

期她的就聽天命吧!!

畢竟她買你車囉!!
把圖寄給他看呀!!總不會連自己的爸爸都認不出來吧!!
不過很好奇的是,是什麼車呀?一家子都出來看車!!
若對方真擺爛不理,回頭車子若有問題,依樣畫葫蘆,已讀不回。
罰單據我所知不是跟著車子走的嗎?你可以解釋給他聽以後他車輛要異動會卡在這張罰單,至於繳不繳到底要算現任還是前任車主的建議你去或電洽監理單位問問看。
以下來自「http://www.mdnkids.com.tw/law/detail.asp?sn=644」
~~~~~~~~~~~~~~~~

==車子借人 罰單該由誰來繳?(96年9月7日)==

●生活議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文/廖頌熙

  莉芳剛考上機車駕照,家人擔心發生危險,便禁止她騎車,莉芳於是向「死黨」方婕借車。

  「方婕,你的機車能不能借給我幾天?」

  「你家不是有機車嗎?」

  「爸爸不准我騎,他怕會有危險,我好想騎車兜風一下。」

  「好吧!我借你。可是你自己要小心,出問題別找我呵!」

  「放心!我自己負責,保證人車平安。」

  三天後,莉芳果然準時歸還機車。不過,不久後,方婕卻收到一張罰單和照片。原來,她的機車因為超速行駛被拍了照。方婕仔細查看時間,正好是莉芳借用機車的期間。





  請問:方婕的機車罰單應該由誰繳納?

廖頌熙

  被開罰單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在路上被警察攔下,對駕駛人開罰;第二種是由機器或人工拍照違規事由後,對車主開罰,稱為「逕行舉發」。這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之二條第四項規定:「第一項逕行舉發,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車所有人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

  案例中,騎車超速的人是莉芳,並非車主方婕,為什麼不罰違規者,而罰車主呢?主要是因為在逕行舉發的情況下,拍照通常只能照到車牌,不一定會拍到駕駛人;而駕駛人通常都是車主,因此推定違規的人是車主。問題是,並非是車主方婕違規,那麼方婕應該怎麼做呢?答案是方婕要舉證,例如提出莉芳借用機車的書面證明,或是莉芳自己承認。

  舉證有困難的是,除非是出租車行,否則一般人借車給別人,根本不會立下書面字據。萬一莉芳不願意承認,那麼方婕又該怎麼辦呢?在無法舉證的情況下,依據交通部(77)交路字第003343號函要旨:「查逕行舉發案件係以車輛所有人為違規舉發對象,車輛所有人不舉證告知駕駛人誰屬,自可認定其為違規行為人。」也就是說,方婕如果無法舉證,監理站便認定方婕就是違規的駕駛人。

  至於罰單由誰去繳呢?當然應該是由違規的莉芳去繳。問題是莉芳也許不願意去繳,而方婕又無法證明違規的是莉芳,結果罰單還是算在車主方婕身上。如果莉芳願意負責,只要直接將罰金給方婕,由方婕代繳即可。

  出借車輛要十分小心,因為駕駛人除非是當場被警察攔下開單,否則一切的違規行為,一律先算在車主的頭上。(作者現職為律師)

真情處方箋 誠信道義

  誠實守信是做人的根本,個人形象的品牌。沒有誠信,與人相處可能招來不滿。

  故事中,法律雖然無法實際規範莉芳應該負的責任,但是朋友之間守信用、重道義的原則,是不能拋棄的。遵守承諾繳交罰款,不僅藉由誠信顯示個人的高尚人格,也會讓彼此的友誼歷久彌堅。人我之間不相互陷害,陷人於不義,是道義真諦的展現。◎簡里娟(臺北市龍山國中輔導老師)



Philips0924 wrote:
罰單據我所知不是跟...(恕刪)


他都過戶了,是沒在仔細看文章的嗎?

如果警察開單之後,沒這麼快傳到監理站的

給樓主,如果你可以向警方舉證這不是你騎的,自然警方會處理
法律規定
借車違規,罰車主
所以監理站作業
過戶前被拍到,罰單算你的
過戶後被拍到,罰單算他的

買家爸爸要試車
你同意了
被拍到
看是過戶前還是過戶後
我覺得應該是過戶前被拍到
所以罰單算你的
申訴也沒用
你不繳
他不繳
加罰也是算你的

所以
去繳一繳吧

雷小炫 wrote:
他都過戶了,是沒在...(恕刪)


問題是在過戶前照的違規

如果違規者不承認不繳錢

車主沒轍的

除非有白紙黑字的契約

說明當時是違規者而不是車主在乘騎
breakryu wrote:
法律規定
借車違規,罰車主
所以監理站作業
過戶前被拍到,罰單算你的
過戶後被拍到,罰單算他的
買家爸爸要試車
你同意了
被拍到
看是過戶前還是過戶後
我覺得應該是過戶前被拍到
所以罰單算你的
申訴也沒用
你不繳
他不繳
加罰也是算你的
所以
去繳一繳吧...(恕刪)

上方有人舉例,說要可以舉證開車的人是誰
應該就不是罰車主

當然無法舉證,就是要罰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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