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我騎到離對方大約5公尺時 對方衝出來 我毫無反應能力 無法剎車 以至於撞上他前車頭
而我車子倒向右邊滑行出去
昨天去開調解委員會 拿著車禍初步判定表 我方3成 對方7成
我開口說只要對方賠償我車子修理費就好了 其餘不計較(應為對方是單親家庭 父母雙亡)
對方獅子大開口說 要我賠償她的工作損失(加油站1天800)+醫藥費+車子損害費=36000
而我只要他賠償我的車子損失扣掉折舊=13650
但調解過後的結果 對方只有跳針式的回答 你車速過快 對方只願意賠我3000元修車費
我認為對方誠意不足 於是決定不和解 也請各位有經驗的能幫我一下 我的下一步該如何處理!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