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查到的這種追撞事故,對後方車不利的的法規較多,像是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前方車況。
但是前提為腳踏車突然違規左轉!!而且是機車在腳踏車左後方約20公尺處時,以我計算過後,從他轉彎到我撞上他,我只有1.8秒的反應時間,根本反應不及,所以才會導致車禍。
示意圖 我方為紅色車輛 藍方為腳踏車

但是目前對方打死不認,行車紀錄器和監視器畫面也都無法調到,不知道版上有沒有人有類似的情況,知道上法院如何辨論呢?或是有哪些對我有利的法規。
目前鑑定結果出來,寫說雙方各執一詞,無法判定肇事原因。
附上分析圖 http://ppt.cc/t1Aa
希望大家能多幫忙了,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