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照遺失

請問一下摩托車行照不見了去監理所補發需要帶那些?
多久才會好?
2013-11-25 16:07 發佈
行照遺失(損壞)補發‧高雄為例


行照遺失(損壞)補發‧最後修正日期:2013-09-05申請人應備證件一、車主身分證明文件:
(一)個人名義登記: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如繳驗證件不能清楚辨認者,並應繳驗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二)機關、學校或團體名義登記:該機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並應提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如其證明文件為影本者,應另繳驗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三)公司、行號名義登記: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但其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四)執行業務者名義登記:執行業務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執業證明文件或所屬公會出具之證明,並提具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二、印章(公司行號含負責人印章)。
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保險有效期間須滿30日以上)。
四、毀損之舊行車執照〈遺失者免附〉。
五、「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doc檔案一式2份(表格下載)。
六、若係委託辦理者,請加附帶辦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申請方式:櫃台直接辦理。
辦理地點一、監理所(1樓):服務電話(07)361-3161轉208、209、210。
二、本所苓雅監理站:服務電話(07)225-7812。
注意事項一、機車行車執照規費150元(如應同時繳納機車燃料費者另計)。
二、有交通違規或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罰鍰未結或積欠使用牌照稅、機車燃料使用費,請先結清(凡於繳納上述稅費後之1個月內申辦者,請攜帶當期收據)。
三、車輛曾失竊經尋獲者,須先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實車檢驗合格後,始可辦理行車執照補發登記。
那補辦,要多久才能辦好?
昂小熊 wrote:
請問一下摩托車行照不...(恕刪)
一下子就好了,說起來應該不用10分鐘。
昂小熊 wrote:
那補辦,要多久才能辦...(恕刪)
今天也去補辦, 本人去只需身份證,剛好輪到不用3分鐘就搞定了。
好,謝謝
昂小熊 wrote:
請問一下摩托車行照不...(恕刪)
請問換補照日期會更改嗎?
曾盛 worte:
請問換補照日期會更改...(恕刪)

會改申請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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