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晚上11點多,載著女友去吃宵夜
我車子騎在待轉區
此時對面並無兩段式左轉的藍色告示牌
待綠燈亮起後便先打左方向燈再向左轉行駛
突然聽到後方一台機車的聲音
很大的引擎聲和急促的煞車聲接近我車左後方
接下來就是大力撞擊後我的車子滑落至路中央
站起來後對方大聲咆哮說自己是直行車
說我應該要讓他過!
並罵我三字經還作勢要打我
旁觀的幾名機車騎士見狀便將其制止
我近距離聞到他身上濃濃的酒味,心想不妙
馬上打手機報警,此時他還想把我手機搶走!
口口聲聲叫我們私下和解!
報警完後等待警方來到現場時
他突然態度大變,當場跪下來求我
說自己上個月有酒駕前科,他有幾個孩子要養...
但我始終不理會,決定等待警方處理!
警方到場開始畫線釐清肇事責任
並有一名目擊者騎士跟我說 如果後續處理需要目擊者
他願意為我作證 並遞上他的名片
雙方進行酒測
我方酒測值 0.00
對方酒測值 0.75 經警方調查為累犯(兩次)
馬上被警察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派出所!
交警也畫了一張事故現場圖 以及當事人登記聯單
女友因為右腳被我機車壓到
便被救護車先行送往醫院
我則在警局完成筆錄
警方說30天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釐清肇事責任
我車子被從左後方追撞後倒地滑行
左後避震器被撞斷 (正Ohlins 36PRCL 養樂多)
車身部分擦傷、三角台微歪
身上則是破皮擦傷,褲子和鞋子被磨破
目前我的問題>>>
1.和解方面我完全不考慮
當他撞擊我後第一件事就是對我辱罵三字經還作勢要打我
這個我永遠無法原諒,所以我堅持不和解
另外求償方面,如果以"能求償就求償"為前提
還有什麼點我能和對方要求賠償?
2.現在腰有點酸痛,明天會先去醫院驗傷
想和女友一併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
請問提告流程?
要拿著醫院驗傷單去警局還是地方法院備案嗎?
3.車身損壞部分明天會請配合的車行估價,但估價完應該給誰看?
我機車只有保強制險,請問這個險對我的賠償有幫助嗎?
估價單要拿給的保險公司看嗎?
4.機車被撞擊後無法騎乘
所以在維修好之前我都必須坐計程車通勤
目前都有請司機開立收據,若日後想索賠通勤費用
不知道流程為何?是否一樣拿給保險公司?
5.如何求償精神賠償?
謝謝各位的解答~~~
這樣就可以雙方的保險公司互賠
你搭計程車的費用 有收據的情況下 一樣可以要求對方做賠償
只是對方如果沒什麼錢的話 你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到...
現在這社會會賴帳的人太多了
MARJORANA wrote:
公然侮辱也要記得報下...(恕刪)
肥嘟嘟老狼 wrote:
機車強制險 只賠償對...(恕刪)
我車子過戶時有保強制險 但我不確定對方有無強制險
目前打算提告 1.過失傷害 2.機車損壞維修等民事賠償(我主張回復原狀,估價單這幾天會出來)
請問以上兩個告訴是直接跟派出所分局提告嗎? 還是要到地方法院? 謝謝
ahph_gmail wrote:
如果是在同一個車道內...(恕刪)
謝謝您寶貴的資料 對我非常有用
這樣看來30天後的分析研判表對我很有力
1.對方為酒駕累犯
2.同一車道內無直行車跟轉彎車的問題
若追撞是後方的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
後車需負擔絕大部分的肇事責任
再次謝謝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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