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請問大牌顏色自行更換會有下場(數字看的清楚)
我之前有個朋友他把大牌貼滿水鑽 他有被警察爛下來
警察說先生你這大牌這樣不行 我們拍照會看不清楚(應該是會反光的意思) 我朋友說不會不信請警察現場測試一下 警察也就真的拿出照相機 開閃光不同角度照了幾張相片檢視過一邊確實看的清楚 警察就放我朋友走的沒開任何紅單 我想說如果我把我的車(白牌)自己DIY成紅色or黃色這樣可以嗎當然字體一樣是黑色的!
名 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5 月 08 日
第 13 條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
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
不能辨認其牌號。
二、塗改客、貨車身標明之載客人數、載重量、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與
原核定數量不符。
三、引擎號碼或車身號碼,與原登記位置或模型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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