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 以下這種情形 根據爬文
大樓應該是沒有權利張貼並行使禁停的權利的吧
情形為
台中西屯區某公寓大樓外,為一條雙向通行不算小的巷子
其中靠公寓的馬路邊畫有" 機車格 "
但今天我要停的時候,一位住戶剛好騎到我後面非常大聲的詢問" 你是這裡的住戶嗎? "
我當下還不明白他為什麼問我這個,我回" 不是耶,是不是怎麼了??"
他又問了兩遍,我回不是;他指了旁邊的柱子上貼了一張" 非本棟住戶禁止停車 "
我當下因為對那邊不熟,所以真的沒注意到,跟他道了歉又把車子移出來騎到
別的地方停
但是事後想想,不對阿
道路為公用,而且畫了公用機車格,就算是畫在你公寓樓下,也不代表專屬你們的吧??
於是我回到家馬上上網查詢,的確是跟我想的一樣
我還是想更清楚的知道一下,例如有無相關法規法條等等
ps.今天忘了補照片,明天剛好也要出門,小繞一下過去拍再補上
供公眾使用的道路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否排除公眾使用?(至於公有土地則沒啥好討論)
1.如果是私設道路,主客觀上僅供特定人使用的話(例如用圍籬區隔),是可以行使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條第一項中段所有人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
2.如果是私設道路,但已形成公用之既成道路,則該私人雖仍保有所有權,但其權利之行使,則應受限制,不得違反公眾通行之目的(而是否形成公用地役關係之存在,有其要件).
但版主你想要主張何種權利......
例如.
(1)禁止大樓管委會對外公告非本大樓住戶不得使用該處停車格
(2)禁止住戶的權利濫用(驅趕道路使用者)
小弟說到這裡,你應該明瞭了吧,這你要以自助行為自力救濟嗎?
但如果是以下行為,要報警喔
(1)管委會派人以大鎖鎖住你的車輛
(2)住戶用暴力言語脅迫你速遷移車輛
以上,陳述完畢.
guso7878 wrote:
是法定空地嗎,基本上是政府設置的,他無權趕你,建議直接詢問主管機關是否為公家設置,如確定後,以後在被趕,變以此為由。
新大樓用來換容積率的空地,並不是大樓住戶專用的,而是大家都可以用
雪碧豬 wrote:
也問過相關單位,並無法律問題.
(巷子蠻大的,兩邊停了車依然不影響通行,沒有既成道路問題)
8米以上巷道可以停車,但不代表是住戶專用
雪碧豬 wrote:
上回政府土地重測,才知道公寓周圍都是我們的土地,
大家也理所當然的圍地停車,
只限制大樓住戶使用,其實是有問題的
Philips0924 wrote:
我是覺得遇到這種情況最好不要硬停,誰知道回來牽車時車子會變怎樣。如果沒監視器那就無語問蒼天了
不過實際狀況就是這樣,不講法律的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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