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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一次談合解(之前發問過的>>發生車禍,對方雙黃線迴轉,如何索賠合理)

今天對方約了我到85度C談合解
我一個人(朋友晚點才到),對方則是保險員+當事人
一坐下來就感受到對方的"硬"
兩位應該有講好(保險員請當事人都不講話)
在約合解時間之前我就有跟保險員講過
我想聽你們當事人開的和解條件
但是他今天則是一直逼問我想如何和解

可能是本人長的比較和藹可親好欺負
對方則用強硬的氣勢一直逼問
各人的想法是聽聽看他開的條件
雙方面在來談

這時當事人講話了
他說他的名貴"小L"修理13萬
反問我機車有沒有保險
不然可以幫他分擔一些(用機車保的意外才損修他的車)

我納悶了?!! 我有沒有保險關你什麼事?
你原本停在路邊的車,突然雙黃線迴轉是全責
關我保險何事?

我反問了保險員
好聲好氣的說:
"大哥,你做保險這麼多年"
"你應該知道停在路邊的車,雙黃線迴轉是全責巴?"

他卻給我一個讓我有點傻眼的反應
轉過去跟他的當事人說:
"伊公哩全摁丟" (他說你全錯)
然後兩個就冷笑了一聲

這時候朋友到了,他坐了下來
保險員問了他是誰,我說朋友
他卻又冷笑一聲 並不屑的表情 (看不起81年次的?)

保險員問我朋友,那是你要幫他做決定嗎?
不然他說等你來再說!?

(由於我朋友的怒點很低,此刻已經被他不屑的表情及言語激怒)
(所以從他問完那句話以後,都是用瞪著看著保險員以及當事人)

接下來他繼續逼問條件
我又想起了當事人剛剛問我保險的事情
我又問了一次保險員(但這次強硬了許多):
"你應該知道停在路邊的車,雙黃線迴轉是全責巴?"

保險員安靜了一秒
接著說:
"那我們今天談的不要管肇責的部分,你想當事人怎麼補償你?"

而我也是又一在反問他,那當事人想怎麼處理?
他也是一在的逼問我和我朋友條件

後來他提意跟當事人出去一下
讓我們討論一下

一進來以後還是強硬的態度
(而我朋友這時候去了廁所)

保險員問道:
"你們討論的怎樣?"
"希望怎麼補償你?"

我覺得我沒必要在客氣
我直接跟他說:
"整個事件30萬"

沒想到點火點來了
當事人居然冷笑一聲 "哼"(並搖搖頭)

然後保險員說:
"30萬是嗎?(並寫在紙上)"
接著說
"那今天就談到這理,不好意思"
"下次在約的時候請你把這30萬的清單列出來給我"

然後兩個人就很不屑的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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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整個經過!
落落長看完也不簡單,辛苦你們了><!


是說他們走後我整個藍趴火都上來了!!!
他們給我的感覺是雙黃線迴轉沒有錯
和一種有錢就可以壓死人的感覺
(因為當是人過程中一直強調,你要多少你就直接說 我可以補償你)

我也表明我不會獅子大開口
我想跟你討論你給的賠償
只要合理都可以和解
但對方的態度這麼的強硬
害我不知道下次面對他們
是不是也應該強硬一點?
或是他不答應我就直接提告了?

請問各位大大

我下次談和解該如何對付這種人
該強硬的對他開條件
若不答應就對他提告嗎?

又如果說如果我對他提告
勝訴的機率應該很高吧?
而我拿得到什麼補償呢?

謝謝你們了^^!!



(原車禍文請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3405161&p=1 )
2013-07-08 20:02 發佈
不管他車修了多少
就算你跟他開了30萬,賠償
你乾脆送他一個過失傷害
簡單又有力
反正他的態度依舊很跩你又能怎麼樣
直接告...
只是很浪費時間而已
照程序還是要送調解委員會啦~
不過建議大大最好每次還是要用錄音存證
免得到後面要提出證據時空口無憑....
不過說真的你跟他要30W似乎有點太過火了....
就如對方保險理賠專員所說的~你得開立你要求理賠的項目給他
這點你要怎樣提出來?關於這個也是要細項
比方說醫藥費用,財損或者是個人工作所得
如果你提不出來,換成對方若提出當時錄音
又或許可以告你恐嚇取財也說不定
基本上這種事情應該可以也請你保險公司一起出面~
有的時候那些保險公司會懂得教你怎樣處理
我幫你列清單~1.車修好

2.無法工作的損失

3.醫藥費

4.受傷過後的醫療補給品(吃的.喝的.用的)

5.交通費(去醫院來回計程車等)

6.精神補償(收驚.出車禍後作惡夢無法入眠等.看到車子切出來無法前進)

7.在路上看到車子會害怕等

如果對方說看你當初好好的~你就請醫生開式證明這是後遺症

然後你不需要出面~要托大家來托~

去調解委員會吧~~出現時裝可憐~~不要太強硬~

每次都要拍照錄音~~註明日期~~

我可以告訴你保險的作法~~~~以最少的錢解決事情

所以你提30萬~~要是我也會冷笑阿~~

獅子大開口無所謂啦~~反正第一次上調解不可能和解的啦~~

你提30W到最後東扣西扣搞不好只剩5W可以拿~~

下次提100W不要拉倒~然後再見~就再下一次調解~~

再提一次不要拉倒~~然後再調解~~

買東西的單據記的保留~~對方不答應~~反正你計程車就一直坐~補給品就一直買~回診單據~

單據只會越來越多~~

保險員就會不爽~~態度就會軟化~~你就贏了~

裝可憐~~裝受傷~~
樓下補充~
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告了對方就會跟你談了(因為會有案底)

刑事責任六個月內要提告喔(不然就失效了)


PS~~我也剛處理完家裡的事情(就是這樣做的)

因為你錢也都付出了~~現在只是想要一點賠償而已(不需要獅子大開口,合理就好)
責任鑑定下來了沒,還沒就不用跟他談阿
等下來之後,去申請調解委員會,把所以單據都準備後在上戰場吧

~TED~ wrote:
責任鑑定下來了沒,還...(恕刪)


他不敢送..
95%以上他全責

目前他要以沒送的狀況跟我講
他有點到說
送了就要打官司
很麻煩很麻煩

所以!!
他怕打官司@@

me58586 wrote:
他說他的名貴"小L"修理13萬 反問我機車有沒有保險 不然可以幫他分擔一些(用機車保的意外才損修他的車)


光這句話我感覺 根本就是在瞧不起你 意指 你壞的只是台歐都賣而已

沒去想到 你人受傷的程度有多嚴重跟後遺症的影響



我覺得 你直接提告 也不用跟他們碰面了 牛頭不對馬嘴 約談再多次也沒用
他不敢送,你送阿,你們應該有報警吧,等一個月去交通大隊申請肇責

me58586 wrote:
他不敢送..95%以...(恕刪)

~TED~ wrote:
他不敢送,你送阿,你...(恕刪)



有噢!!!
今天滿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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