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路段是十字路口,當時雙方都綠燈
我機車超速直行行駛
當時我這邊的車道有一台計程車要左轉,因為被他擋住造成死角,我沒看到對向也有一台汽車準備左轉
而我快到路口時發現對向車突然轉出來,導致我剎車不及撞上他車尾
當下並無報警,我受傷事後有去驗傷,原本他提議私下和解
事後我修車約5000,他的約9000
他要求我賠他6000,而我的自己理賠
他主張說他已經先入彎,是我要禮讓他,且說我超速絕對站不住腳,現在給你賠6000是看你學生,到時候到交通隊就不是這樣了
我上網查了一下,以前的交通安全規定102條的確有左轉車先入彎有車權之規定
http://www.cges.ilc.edu.tw/traffic/03laws/law1.htm
"六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
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民國 94 年 05 月 25 日 修正)
但我查了一下最近的道路安全交通規則,那點卻已早被拿掉而改成
http://202.39.131.142/web_law/Law_ShowAll.php?LawID=A0003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2日 修正)
請問到底是誰對誰錯
我不希望他賠我多少,我只希望各賠各的
請問我到交通大隊要怎麼講對我才是有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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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各位的意見
6/8晚上和他在警局談完,並沒有一個好的過程
原本約10點的報案,被他延到10:30
一到警局看到他先和警察報案,然後就是等待交通隊的來到
交通隊的人一來,還沒看監視器,就大致問了一下案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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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開口先敘述了
對方:我們雙方都綠燈,我左轉,他直行,我被他撞到後面
交通:所以他(指我)是撞到你左邊?
對方:沒有,他是對向車,我被撞到油箱蓋
交通:所以你是過彎車,他是直行車?
對方:對
交通:(冷笑) 那你這樣子還要調什麼監視器? 你轉彎他直行,當然是你沒禮讓阿,你調了帶子等一個月過後還會多收到一張1500的罰單"未讓直行車先行"
對方:可是我已經過彎了耶 是他撞到我後面耶
交通:你是過彎車你就要禮讓,確認對向無來車才可以過彎,這樣判下來你穩輸的啦,還要多繳一張罰單,不會比較賺啦
對方:可是前面有計程車擋住我們兩個的視線,我已經完成轉彎程序了,他才撞到我後面
交通:你完成過彎程序,他怎麼可能撞到你? 你是在路中央撞到的嗎?(對我說)
我:(點頭)
對方:唔..可是我已經過中線了,他才撞到我後面(一直就是強調我撞到他後面,所以是我的錯)
交通:你們兩個我都不認識,我只是用最正確的看法去分析這件事,講到著你聽不下去我也沒辦法
對方:沒關係... 我現在只想調路口錄影帶來看,看看責任歸屬,如果我錯我一定賠他(指我)
交通:我處理這種事處裡16年了,裁定所會怎麼判我還不知道? 你這樣等一個月還是要賠,不會比較吃香
對方: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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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就是坐下來準備留資料給交通隊
對方只帶身分證,行照駕照都沒帶,連肇事車輛也沒開來,說牽去給車行了
交通不耐煩的說"那你這樣你要報什麼案? 肇事車輛沒開來我也無法進行拍照"
後來交通就先拍我車體受損的部分,然後要我們約時間,叫他要把相關事物都備齊
所以還是沒留下任何筆錄,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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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發現我的車有保第三責任險,我媽是叫我筆錄做一做就快叫保險公司出面談了
最後還是很謝謝各位的意見,不管哪種論點,對我都很有幫助
也真正學到一課新聞完全不會教的事情(新聞只會說被撞都孝子,撞人都小開)
謝謝
honda7321 wrote:
他叫你賠他...你就...(恕刪)
我知道報警後的筆錄很繁雜,所以也想說先私下和解
他當下就說,和解辦法是雙方修車費相加*2,還說我是學生最多能容忍到70%
誰曉得他不知道聽誰意見,獅子大開口,幾乎要我負擔所有費用,還說是很讓步了
我也覺得蠻無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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