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車禍 該如何處理

當時的情形是
停在路邊的汽車要迴轉
我前面的機車時速約30-40 有煞住
我有載人且時速大約50 沒煞住 撞到前面的機車和汽車
我的乘客有受傷比較嚴重一點 我是一些小擦傷 汽車和前面的機車駕駛都沒事
兩台機車都去送修了
汽車只有車門板金凹陷還能開啟
車禍當時有報案了 也有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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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說他已經去辦出險了

我剛剛也有去問過我的保險公司
他說因為我只有保強制險 只能用在我的乘客 然後說汽車要負大部分的責任
拿了一張理賠申請書 叫我拿給我的乘客 還說汽車的保險公司會連絡我 就打發我走了

請問這樣的責任歸屬大概是怎樣
我修車的部分 汽車的保險公司會幫我處理嗎?
還有我是不是要去汽車的保險公司一趟?
接下來我還要注意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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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橢圓形是我的摩托車
藍色橢圓形也是摩托車
黑色是汽車

第一次車禍 該如何處理


註:汽車是他們公司的車
2013-03-07 12: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
先聲明,我不是專業人員

只是提供一下看法

你應該備妥驗傷單,包刮你本身和妳的乘客,

汽車保險公司有可能會以肇責比例,要你分擔修車費

最後,還是建議機車加保第三責任險,這樣一來,被撞的汽車的保險公司,

會直接和你的保險公司橋賠償


chai4 wrote:
先聲明,我不是專業人...(恕刪)


這關驗傷單啥事?
以下依個人處理經驗分享,有錯請指正:

1. 請耐心等待交通大隊公佈「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時間大約一個月後,無須付費,但是屆時要親自去領。這張表上會有初步的過失責任歸屬判定,即使不具正式法律效力,車禍各當事人還是可以用來決定和解賠償的金額。如果需要具法律效力的鑑定,必須自費提出申請。

2. 強制險只保人身傷亡,不保財物損失,而且強制險理賠的對象是車禍對造,所以你和你的乘客應該向汽車駕駛的投保公司要求強制險理賠,而對方身體若有受傷,則是向你的投保公司要求強制險理賠。強制險理賠時效是兩年,可以不必急著要求理賠,等到醫療過程告一段落,把所有醫療單據、往返醫院車資等申請資料準備齊全之後,再找時間到對方保險公司走一趟。

3. 財物的部分(車體受損、眼鏡破裂、衣物磨破等等)由對方第三責任險理賠,記得修車前請對方保險業務陪同,或是拍照存證,以防對方賴帳。不過一般機車都沒有保第三責任險,因此對方若是針對他的財物損失向你求償,你的強制險不會分擔這一塊。

4. 車禍之後,各當事人隨時可以協調和解,但最好是在調解委員會或派出所等地點,不要選在私人住家進行。

5. 對方汽車是公司車,若日後和解不成,走上法律途徑,可以控告業務過失傷害。

後方那輛機車問題很大
沒保持安全距離
當然汽車迴轉未禮讓直行車也是有錯
只不過請申請交通隊的初判表會比較準
我說的部分當參考就好

yankeesfan wrote:
以下依個人處理經驗分...(恕刪)


現在前面那台被我撞的機車是說要我全額賠償他的修車費
但是我去機車行修車時順便問了老闆
他說汽車可能也需要賠給他

因為發生在前幾天而已
還沒有初判表
是不是等初判表出來再談賠償問題?
現在先不用管這麼多?
提供給您我的小看法,不過也是不一定的,畢竟每一件車禍判定都會因為判定人員不同,而小有差異:

第一:您說您前方的機車已經煞住了,以這方面來說就有可能是您的問題了,追撞導致推撞,所以機車要您全權賠償也是有道理的。(看筆錄如何陳述)

第二:路旁車子左轉出來的時候是否有注意後方車輛,速度是否過快以這方面來說汽車駕駛也是有可能有問題,看您的敘述中,我發現汽車駕駛可能有在注意,反而是您沒注意到(當然也是要看筆錄如何陳述),不過依正常的道路交通禮儀來說,不能夠從最路旁的路邊進行迴轉,須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靠向內側再行迴轉,不過這好像無法可循,大部分的判定人員對這方面注意的比例也偏低。

第三:您與汽車駕駛問題比較大,中間那位遭推撞的無辜駕駛比較,這是一個經驗在正所謂馬路如虎口,上路以後就是要時時注意,就算不在意自己的安危,也要知道還有其他用路人(沒有其他意思,只是勉勵不要有下次),我的看法可能就是汽車駕駛賠償您與另一名機車駕駛,當然是以金額不大來說,畢竟台灣還是有些於法理之外的解釋;如大車撞小車、小錢就算了出險賠掉等之類的,另外也有可能車禍事故鑑定出來以後,發現此場車禍最大的原因是您因追撞前方機車駕駛人導致機車駕駛人推撞汽車車輛,這也不無可能,如果真按照這種情形來說,您賠定了,既然都發生了,就好生警惕一下自己,前方車輛不會無故減速、慢慢開,就要警惕了,等車禍鑑定吧(相信您自己也大概知道誰對誰錯),加油。

Yu-JW wrote:
現在前面那台被我撞的...(恕刪)


我前面有說,車禍之後,各當事人隨時可以協調和解。和解的時間點跟初判表何時出來無關,只要各方協調好時間地點便可進行。那張初判表只是交通大隊依據各當事人的筆錄以及車禍現場採證的結果,所做出的初步分析。你可以選擇直接跟其他當事人和解,也可以等初判表出來之後,再照著上面的肇責比例來談。

如樓上幾位所言,如果前方機車已煞停,你又追撞上去,導致它撞上汽車的話,你的肇責恐怕會比較大。如果自認理虧,儘早展現該有的誠意也是應該的,但是需不需要全賠前方機車,就看你們怎麼協調了。
謝謝各位的回覆
我大概知道怎麼處理了
Yu-JW wrote:
藍色橢圓形是我的摩托車
綠色橢圓形也是摩托車
黑色是汽車


你是後面那一台車所以應該是綠色吧~
說真的,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前車已煞住,你沒煞住,去撞上人家你的問題比較大.
如果是雙黃線的話,汽車迴轉,你去撞上他,肯定汽車的錯.
但單黃線汽車迴轉又加上前車已停止,你應該有錯.
等警察判定責任歸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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