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的! 小弟在下午約莫3點50快4點時前往工作途中車禍,起因是一位13歲小朋友在飲料店買完
飲料後,為了趕對面的公車,直接衝撞了出來,導致我右側後照鏡擦撞到他然後滑倒,小朋友馬上過來一直跟我道
歉,碰巧前面不遠處就是警察局,所以我直接告訴他我們到警察局後再說,因車倒在路中央,又常有公車經
過,逼不得已把它移到旁邊,到警察局後裡面沒有警察,過了將近一分鐘警員才走出來,這時看到小朋友
腳上流血,馬上叫救護車,並大聲:「說你腳在流血去站外面」,還重複了幾次,後來到醫院包紮過後,我
突然血壓下降,頭有點暈眩,所以到病床上躺了一下,後來又另一名警員過來,先幫我酒測,而酒測過程中
還強調他在四點就已經下班了,還問我是不是剛剛有跟他會車,
我說:「我不知道」
警員說:「有看一個騎很快好像在趕上班的是不是你? 」(表情在我眼裡看來是略帶譏諷的微笑)
我說:「不是吧我沒有騎很快,而且我沒有趕上班」 再問我是否可以作筆錄,我說可以
警員則回答:「你可以起來做筆錄嗎? 明天吧, 還要再問醫生你可不可以做筆錄,我沒辦法一直等你們, 我在四點就下班了, 我從凌晨4點 做到下午4點 12個小時」,
我:「沒關係不用等阿,我現在意識很清楚我可以馬上做筆錄,因為我過幾天就要出國了,我想要趕快把事情處理好」
警員回答:「你要出國六個月嗎? 沒有吧, 追溯期有六個月,不及, 我先給你我的聯絡方式, 明天再處理, 反正我有你們的電話」
聽到警員這樣回答我真的很感慨, 一個警員為了趕下班,草率了事, 我沒有生氣,只是很無奈台灣的警察...
而過程中警察口氣還都很屌兒郎噹,讓我心裡很受傷,一副就是我騎快車車禍很活該的樣子... 請問大家小
弟這樣該如何自保? 我站得住腳嗎? 我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因為現在這些傷我沒有辦法工作.. 還有我
機車的修理費用? 小弟愚昧還請大家幫忙..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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