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懇請給意見,車禍遇到對方耍無賴該怎麼辦?文章有一點長.....

事發經過:
道路為4線道(一個方向有兩車道,兩個方向中間為雙黃實線)小弟騎機車在最外車道,晚間開始下起毛毛細雨路燈灰暗~~對方為行人,從對面買檳榔然後穿越雙黃線突然出現在我面前,害我我閃避不及撞上去,撞上同時對方將我推開害我摔車~~他則在旁邊看,我坐在地上強力要求不要移動車輛,他卻執意把我車子牽到路邊~~~~最後我報警and警察到現場後讓我坐救護車先行去醫院

我左手腕挫傷(轉動就會痛)右手軸右膝蓋擦傷~對方看起來無事只到醫院站在我附近,等交通警察來做完筆錄就走人~~~~我的筆錄有寫對方執意移動車子破壞現場and他違規跨越雙黃線~~造事現場圖有劃對方跨越雙黃線~~~交通警察給我們兩人一人一張對方的聯絡電話與姓名,說要我們私下先行和解~~~~~~

隔天我一直等對方來電~等到晚上都沒回電話,所以我只好自己打去,問對方要如何處理我車子的問題(事發當天晚上我老婆把車子牽回家裡樓下停,隔天我打電話前看了一下,龍頭歪掉,燈殼破裂,車殼擦傷,車子內部損傷還不知道)

對方竟然說車子他不賠,說他是路人路權最大,只願意包個紅包600(我當天掛急診的費用都超過600),要不要收隨便我,我說這樣我只能走法律途徑,他卻回他時間多,隨便我,就來互告~~~~遇到這種無賴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該不該告?(因為如果要告,要請假很多次,然後可能又要律師費....等)

各位網友們,是否能給小弟一點意見?謝謝
2012-11-13 17:5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意見 文章
貼辜狗地圖 出來看就知道了了 再劃一個意識圖....

全字面要花想像空間
先不提肇事責任這塊,沒圖沒真相。

乍聽之下,對方惡意擺爛,時間多這種話都嗆出來了,那麼該做的心理準備要做好。

1. 要走法律途徑的話,先請交通裁決所出初判,同時打電話給幫你處理事故的員警,請教他提告期限是

幾天以內,及其他可以做的事情;態度放軟博取同情,常理來說他雖然無法影響事情的進行,但有時可以

提供一些有用的撇步。初判出來後,如果判決結果對你有利,可以考慮提告,提告前記得保留你曾提出

和解的證據(如錄音);提告時間請記得抓在提告期限的最後一天(對方的提告期限跟你相同),讓對方沒有

還手的時間,期間千萬套個交情請承辦員警幫忙確認對方是否提告,以及日期不要搞錯。若你受傷也有驗

傷紀錄,是可以用傷害罪來提告處理的,如此便不僅是單純的民事案件,而是牽扯到刑事,不會只叫你

回去和解。


2. 上述是作法,但是建議你要有心理準備,對方擺明爛命一條,要告就跟你磨,即便你告贏了,他拖著

不付錢,到頭來仍然白忙一場,只剩爭口氣的問題。基本上大多數的車禍案件,都是在進入法律程序前靠

互相嚇唬來達成和解的,對方故意擺爛,或許只是做做樣子,其實色厲內芢....總之考慮這個意義不大,

該做的事情做完,看到初判,才知道你有沒有牌可以嚇唬他。

leolee7520 wrote:
事發經過:道路為4線...(恕刪)

我印象中記得行人也不能跨越雙黃線!? 順便提醒一下 如果一百公尺內有斑馬線的話 路權是屬於你的

他這種態度 你就直接告他了 不用講太多 六百塊是能幹嘛 隨便大醫院檢查一下 都不只了 反正他時間多 你就慢慢耗 調解庭多跑幾次而已 不行就上法院
若有報警處理 , 要請警察先開一張初步研判表 ( 交通事故研判書 ),可對於日後談和解始用。照你敍述應該是對方錯較多 , 但還是要看對方願不願意賠。

警察都會將案件直接送到調解委會會去,若在調委會談不攏就要在六個月內寫訴狀告到法院,你可以上網看看一些車禍理賠知識,上面都會寫的很清楚。

顯然你遇到的是一個屬”賴”字輩的難纏人物..像這種人顯然只能走法律程序..也就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就送調解委員會!
還有如果可以把你手機設定有錄音功能也就是你們說的話完全錄音下來等送到調解會你就會很好處理了
你可以先把他設定好然後再一次問他要不要賠償~你口氣最好用非常的無辜
他說人權最大!!
現在禮讓行人跟行人穿越已經在開罰等與他錯了!
加油等你消息~
*****************************************
一、刑事責任:
一般車禍案件並無故意犯意可言,至於有無過失通常應經鑑定程序,不過最後之判斷權仍在法官,其經認定無過失者自然不必負刑責,至於行為人有過失的,即使被害人也有過失也應負刑責,只是量刑時法官會酌減。其罪名依被害人受傷情形,有過失(輕)傷害罪、過失重傷害罪和過失致死罪三種。另行為人如果是以駕駛為業,則為業務過失,刑罰均較一般人之過失罪為重。其中(業務)過失致輕傷、致重傷都是告訴乃論罪,提起告訴後可以撤回;(業務)過失致死罪則為非告訴乃論,提出告訴後不可以撤回告訴,不過只要沒有前科而且和被害人之家屬(法律上有賠償請求權者)達成和解,通常法院會宣告緩刑。
二、民事責任:
車禍案件,過失撞傷、撞死人或撞壞他人車子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如下:
1.侵害身體健康(撞傷)之賠償範圍:①醫藥費用②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③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之費用④慰撫金(精神上賠償)。
2.侵害生命權(撞死人)之賠償範圍:①醫藥費用②殯葬費用③扶養費用④慰撫金(精神賠償)。
3.對物毀損之賠償:過失撞壞他人車子,也就是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應向被害人賠償車子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4.過失比例負擔:依前述項目計算出損害賠償總額後,如被害人也有過失,則依過失比例酌減少,本案例,如被害人之過失比率為三成,則賠償金額應扣三成。
三、行政責任:
汽車駕駛人,如肇事使人受傷或使人死亡,就要看你是否違反道路安全規則,事故後是否立即處理,是否逃逸等情形,警察機關可吊銷他的駕駛執照或吊扣他的駕駛執照三個月至六個月。

~~【假處分:】~~
就金錢以外的請求,為保全強制執行,對於請求標的為某種處分,或就爭執的法律關係,暫時決定其狀態的程序。如暫時的禁止過戶、不准買賣、不准登記、不准軋票、不准發行等。
~~【假扣押:】~~
就是查封的意思,就金錢為請求的官司,怕將來打贏了官司,而被告已經脫產了,而無法強制執行,在起訴前,或起訴中,由原告向法院提供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的提供金後,將被告的財產(包含不動產的房屋土地及銀行存款、股票等)予以查封,不准再處分之法律上保全行為。將來打贏了當然可以拍賣查封的財產以求償。如果打輸了,是要賠償被告因被假扣押而造成的損失。

參考法條:刑法第276條、284條、
民法第184條、191條之2、192條、193條、194條、195條、196條。

調解委員及地檢署.一同進行,因為很多人在調解委員會不成功機會很大.而且就算調解有成功.再撤銷告訴就好了,也可向法官要求.在法院的調解庭進行和解.

你上網或直接到地檢署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罪〕.對方就會自己來找你〔和解並賠償〕給你了.

對付惡劣的人.最好的辦法就是上法院提出告訴.

一旦發生車禍受傷時要向誰求償?〔民法〕採過失責任原則,也就是說,車禍的過失責任是誰,就要向有過失責任的肇事者求償。

車禍受傷的主要求償對象是肇事者,因此向誰求償,須先鑑定肇事的過失責任屬哪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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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保險更好處理~
受傷就醫申請診斷證明

車禍部分先申請初判表提供肇因研判

和解不成看要不要到公所申請調解

找看看有沒有監視器拍到車禍經過佐證

有受傷六個月內提告過失傷害

去申請假扣押,最糟就是興訟

花時間精神,爭不爭口氣,自己斟酌







以下是個人經驗分享
收集各項證據
跟里長調閱監視器(7日內去~不然很可能被洗掉)
車損部分 請在維修時拍照/錄影存證 每個零件都要照 然後要車行開收據(需蓋車行章)
醫療部分 請持續準時回診直到痊癒(醫生叫你不用來)申請診斷證明
若有因此無法工作 記得要請假證明 薪資證明
向所屬交通分隊依規定申請初判表(不懂的話可以請教警員 交通事故登記聯單上有留電話)

詳列求償清單 各項證據 向調解委員申請調解
調解時不用跟對方吵 調解成立最好 不成立沒有任何關係 只是留個紀錄表示你有試圖和解過 提告時有個紀錄
不用因為調解委員任何做為影響你立場
提出你得要求 覺得氣氛可談才談
要是覺得有偏頗就直接報告委員調解不成立就好

然後就提告過失傷害(6個月內) (以下是我沒經驗的 是坊間的法律顧問告訴我的)
提告之後會有偵查庭 會問你是否要鑑定 是否要和解 是否原諒對方 一律拒絕 一般來說就會起訴
這時對方就會有壓力了 除非對方不在乎留案底 吃牢飯(或易科罰金) 不然都會來跟你談和解
一般來說 若判決拘役50日 易科罰金也要5萬 光這5萬拿來賠你就綽綽有餘了 也不用背案底

當然 你也要衡量 你的損失或你的正義是否值得你如此大費周章

還有現在有專門幫人處理車禍糾紛
你要分他錢~
他會幫你跑這些流程!!
看你須不須要
就找這行業的!
感謝各位的建議~~小弟不會貼圖~~小弟我還在想到底要不要花這時間與精力去爭這口正義之氣~~~~~畢竟小弟是上班族~景氣這麼不好~隨時會裁員~~如果一直請假處理這事情~不知有何影響..............

加上如果法院要求對方判賠~~如果對方是做生意的~~根本也沒繳稅~~~擺爛就行了........

好掙扎喔~~遇到這種人真的超火的~~~

還有如果真的要告,是否要請律師???
另外,步驟是否如下:
是先在15日後聲請造事鑑定,然後等鑑定出來後再去調解委員會.....如果調解不成再提告嗎?(事發當天算起6個月內?)
謝謝
你就去專門幫人處理車禍糾紛
你要分他錢~
他會幫你跑這些流程!!
看你須不須要
就找這行業的!
他們本身就是律師
如果只是要一口氣沒有要給他獅子大開口的話
找這個OK
不是他們會請對方求償低~而是你要跟他們分~
這個真的很方便~
他們會幫你處理到好!!你就不用花時間跟他們耗了!!
重點不用另外花錢~是對方拿到的錢分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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