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快速道路部分速限只有70~80公里(台北聯絡道),有些只有50公里(中山高架),125CC機車可輕易達到,這樣新北市要騎車進台北市就進了,希望交通部不要只考慮少數有錢買重機的玩家,也該多為沒錢騎小車的民眾想想。
接著50的也要上了.
然後腳踏車.最後是行人....
我是支持開放啦!前提是撞死不用賠不用罰.
因為基本上要是有騎士犁田.
那幾乎是肯定要被輾的.
而開車開的好好的突然有人撲到你前面.
這一樣是會依過失致死起訴的.
誰騎車沒犁過田??
以高速公路為例.爆胎後的輪胎屍塊.木板.積水.動物屍體.
棧版.菜籃.垃圾桶.飛掉的尾翼.這些東西到處都是.
如果限速80.在晚上的時候.等你看見時你以為閃的開嗎?
旁邊也是車.後面也是車.差別只有"撞"跟"被撞"而已.
車子撞了運氣不好才會死.機車撞了人會飛去哪裡沒人知道.
我曾經晚上在高速公路撞上一塊鐵塊.總共有五台車撞上.
只有五台是因為鐵塊卡在第五台車上.不然不止.
如果是一個人趴在路上.開車的看見了只能煞車加慘叫而已.
知道嗎?機車沒事就都沒事.
只要碰上了.那幾乎就是死.
就算是有人不想活.但是別人也是有家庭有責任的.
這是會害人的!!
不要亂想了!!拜託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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