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員警也常違規阿不依兩段式左轉.紅燈超越停止線跨越雙黃線(逆向騎車).不打方向燈轉彎應該大家都遇過吧這項我覺得應該有實施的意義起碼在法條上可以告誡駕駛而且都綠燈了,駕駛還沒把手機收起來真的很危險(尤其自己在最前頭)但不得不說員警執法上的確有困難EX 看時間.簡訊而已......
moschino0611 wrote:這是一張FB流傳出來...(恕刪) 看時間...他手上已經有錶了現在執法人總會有一堆藉口不開單取締的理由【 字體 】 【 語系 】敬啟者:您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反映事項查處如下:2358-RM及9528-EZ號汽車違停案,因所檢附照片車牌號碼模糊及車籍資料不符不予舉發。感謝您的來信及對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敬 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101年05月14日致本局交通大隊的電子郵件,已轉交本局三重分局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一、有關 臺端陳情本轄三重區忠孝橋往北市方向車輛(車號:7380-NT、481-B8)交通違規案,經三重分局審查,陳情人提供之佐證影片未能顯現違規事實,故以不舉發為宜。二、為求取締時效,建請 臺端如發現違規,請即撥「110」或逕電轄區中興橋派出所(電話:29789513),三重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三、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市(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三重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就算打電話也不一定到,說不定違規車輛已經開走了,或者車禍就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