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上面這張圖 舉例 高雄市 民族一路 與大中二路口
這裡明明規劃 快車道 與機車道的號誌是分開的
也就是機車道綠燈時 快車道不能右轉
(快車到有直行專用與右轉專用)
快車道綠燈時 機車道是紅燈的
但是很奇怪喔~~ 為何要在機車道綠燈時 四輪的為了自己方便 直接右轉慢車道 跟機車搶
(誇張的是有時連6輪以上的重型車輛都會開在這小小的機車道)
既然這樣不是違規行為 那乾麻把號誌分開設置?
實在建議 機車道這邊設置感應線圈
(高雄市政府好像缺錢? 這裡很好賺喔 紅燈右轉一張一張開 )
機車道綠燈時 右轉車全都拍照 (再把機車過濾掉)
這樣首規矩的四輪駕駛不會被開單 違規的最好罰到脫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