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真的不騎,建議去監理站辦停牌大牌壓在監理站當然車子要有地方可以停,最好可以牽進去家裡停,不要停在路邊,免得被人偷走或是被收報廢的載走停牌期間,燃料稅就可以不用繳但等要復牌騎車時,車子必須要去驗車,然後再掛牌
paul31432 wrote:不過我的車子是二行程...(恕刪) 這似乎跟二行程無關吧復牌驗車驗的是車子外觀,是否有改裝,是否能發動以及燈光方向燈沒問題,最後核對引擎號碼這樣你指的是驗排氣問題吧? 那應該是環保局的事情
我自己想過後的作法是這樣的:(1)長期工作外派,偶而要回台灣,仍然是偶而會用得到機車的話,那麼停牌會很麻煩,停了偶而回來要用車也不能騎,反正一年規費也不貴,我的閒置機車一兩個月才會去騎一次,只是強制險沒去繳而已,因為強制險沒有保,過期的部份不會被追討,當恢復經常騎或是要過戶時,再去保就好所以,偶而還是要騎的,我就不去停牌了(2)長期工作外派,連偶而騎的機會都完全沒有,也就是說停牌之後,車子是完全閒置的如果是這種狀況,比起停牌省錢,更讓你煩惱的將會是車況一台完全閒置的機車,放個三個月半年的,各方面會有問題產生,尤其油路想說要辦理停牌,閒置完全不騎,然後兩三年後再回來復牌要騎,屆時車子可能要大整理,也不划算更何況閒置幾年的機車,會不會被偷竊去做案,會不會被當環保回收就算是停在自己家裡的封閉私人空間,沒有被偷被回收的問題,但是長期佔掉家中那半坪大的空間,台灣房子貴森森,占著茅坑不拉屎,很不划算所以如果是這種狀況,直接賣掉了,幾年後萬一有機會要恢復騎機車的生活,再買一台即可以現實面來講機車的牌照,要不就保持掛牌,偶而使用之,要不就整台車賣掉,完全不使用沒有那種 "長期不使用,停牌,然後留著車子擺家裡好幾年的"當然,這裡不是談有紀念意義或是興趣、收藏性質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