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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牌行駛快車道合法嗎?

家人日前白天騎腳踏車被機車追撞
事發地點為1線快車道,1線慢車道(路肩)(快車道地上沒有禁行機車的標示)
當時因為路邊有汽車停放,家人被迫騎在快車道外側,結果被左後方機車追撞

後來送行車事故鑑定
鑑定意見書上寫路權違規事項:腳踏車不得侵入快車道行駛,為肇事主因
肇事機車疏於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

家人莫名其妙被左後方機車追撞,竟然還得到這樣的鑑定結果?
當時路邊有汽車停放,不繞道行駛,難不成飛過汽車嗎?

想請教各位,難道白牌機車有行駛快車道的路權嗎?
為何鑑定書上只說腳踏車路權違規呢?
還是哪裡可以查到白牌機車相關路權的法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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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協助,大致上已了解機車的路權定義

現補上事發地點照片大致如下
請教大家
中間車道是快車道?還是慢車道?
外側是慢車道?還是路肩呢?
謝謝
白牌行駛快車道合法嗎?
2012-02-22 23:57 發佈
我想請問一下.路邊有汽車停放.那汽車的在右邊呢??是否有人行道??
汽車是否停放在停車格中.是否違規停車


andy370301 wrote:
我想請問一下.路邊有...(恕刪)


慢車道的右邊是騎樓
慢車道沒有停車格,路邊也沒劃線
謝謝


arlen0625 wrote:
慢車道的右邊是騎樓慢...(恕刪)

其實這案件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
只能怪台灣的恐龍政府跟恐龍法官制定出來的爛法規

因為不管怎麼說都會被某些人吐槽
說汽車不對嗎..他停路邊害你家人及機車騎士必須往外騎導致出車禍
說機車不對嗎..因為機車速度太快導致閃車來不及撞到
說你家人不對嗎..腳踏車速度過慢.應該要有認知不要騎在馬路上

講來講去..好像都不對....= =

台灣的交通法規...很無言

題外話..多年前我開車在台中市區..前方有兩輛車.我行駛於慢車道
第一台車行駛快車道突然在路口一半的時候直接切入右轉沒打方向燈
而第二台車緊急剎車.而我就稍微小力的給他A下去了(當時時速不到5公里勒)
警察來了..第一台..沒有任何責任..而我..必須賠給第二台車修車費
你說..我該怎辦..明明就是因為第一台車的違規導致後方兩台車出事
雖然第二台車車主也知道所以沒要我陪.只能自認倒楣...這就是台灣法規

所以這件事情..在道德上真正有錯的是那個汽車駕駛..
但在交通法規上..機車在沒有寫禁行機車的車道上是可以行駛的...
所以..只能勸大大再去問一下相關人員吧
希望你家人恢復健康
雙線道正常來說內外線機車是都可以騎,有禁行機車標示者除外。
依你的形容該道路只是單線道與外側路肩(慢車用),所以機車是全線通行。
兩線道未標示禁行機車,所以機車並未禁行行駛。可以確定的是...依絕對路權來判,腳踏車確實不能行駛快車道。腳踏車屬於"速人"!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
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
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
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
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
,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
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
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以上資料引述自http://202.39.131.142/web_law/Law_ShowAll.php?LawID=A0003

arlen0625 wrote:
家人日前白天騎腳踏車...(恕刪)


切出來的時候往後看了沒有.....

arlen0625 wrote:
事發地點為1線快車道,1線慢車道(快車道地上沒有禁行機車的標示)
白牌機車行駛快車道合法嗎?



合法....有任何錯誤嗎?

都沒有禁行機車字眼,我認為判決內容很OK
D大:http://gn00116743.pixnet.net/blog 我的:http://s2002898.pixnet.net/blog
我比較好奇的是

機車追尾 撞擊點是接近在汽車的車屁?中央?車頭? 哪部位?

切出去被撞? 騎到一半被撞?

機車是否超速? 時速~40~50沒反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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