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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安裝掀牌器 「未使用」判免罰!

此判例一出,大家對掀牌器將趨之若鶩囉~
http://n.yam.com/ebcnews/life/201110/20111024779624.html

機車安裝掀牌器 「未使用」判免罰!

交通部四年前頒布函釋,只要在車牌安裝旋轉器,躲避測速照相,就得開罰!台北一位韓
姓女子,因為機車裝「掀牌器」,遭罰5400元 並吊銷牌照,但地院認定只裝沒使用,裁
定撤銷罰單。

就像升降門一樣,遙控按鈕一按,車牌立刻躺平,上頭數字全都不見了,而且除了躺平之
外,還可以往上翻起,很多駕駛人愛裝這個,因為開車、騎車再快,測速相機也拿你沒輒
,也不用擔心遇到臨檢,因為只要兩秒鐘,就能恢復正常,這一招,規避查緝超速很賊,
但卻是違法的。

聽到沒,只要是在車牌上安裝任何東西,就是不合法,但台北市卻有名韓姓女子 在機車
車牌上安裝掀車牌機器,吃下5400元罰單,不滿告上法院,法官裁定韓姓女子主張,雖然
裝了掀牌器,但當時沒使用規避查緝,法官也認為,交通部的函釋超出法律授權範圍,所
以裁定撤銷罰單。
2011-10-25 15: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掀牌器
不用就沒事
用了又很難抓到
這樣大家都來裝了阿
乾脆車廠做成標準配備好了!

tpccy6421 wrote:
乾脆車廠做成標準配備...(恕刪)


選配啦
這樣車廠還可以賺錢

LinsJay wrote:
此判例一出,大家對掀...(恕刪)


太棒了~我也要去裝!!
不愧是台灣的法官!! 很好! 讚!! 100分!!
flickr https://www.flickr.com/photos/88862088@N00/

LinsJay wrote:
此判例一出,大家對掀...(恕刪)


就跟我身上帶一把槍,沒用是不是不算犯法?
松鼠NO.1 wrote:
就跟我身上帶一把槍,...(恕刪)

掀牌器是法律文字上的瑕疵漏洞(相關單位應該盡快修正才對)
一般人持有槍械則是本身就明訂違法了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台灣法官就是如此
很多宣判實在是莫名其妙
該判重的不判重
該判輕的卻重罰
也難怪會有社會亂象
法官起碼要付一半以上的責任
這樣拚根本是錯誤的

那大家以後都去改

那誰要負責勒

法官應該連同 交通法也考慮進去才對

就算申訴成功

應該還可以送他 任意更改車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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