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機車是誰的(你的、同事的、路人的、還是機車行的)通通都叫做機車機車格是公開的,先到先贏只要是停在機車停車格、有懸掛車牌、有按時繳費(有收費的話)就沒有任何違法的問題除非有其他霸佔行為才算是違法,例如:用花盆或障礙物佔用以照片來看,機車都有車牌,所以沒有任何違法問題,最多就是道德問題Ra77 wrote:上面有人說叫警察來開沒裝後照鏡的好像也不錯 錯沒裝照後鏡、沒戴安全帽、酒駕.....這些通通要「機車在路上行駛」才算違規停在路邊停車格的唯一要求,是必須要有「車牌」,除此之外不會有任何的違規問題
5800愛用者 wrote:小弟公司附近機車車位...(恕刪) 如果車輛沒大牌,可以去電環保局檢舉,當廢棄物運走,如果車輛有大牌,因為是屬於公共停車位,故無法檢舉!!不過~你可以寄信至停管處建議變更為收費機車停車位,政府也有稅收賺.........相信這現況會改善許多!!
店家晚上會把車牽進去 都是新領牌車 店家絕對不可能讓它們在外過夜他們也比較晚關門 所以該回家該下班的機車都已經找到車位了 所以也只有幾台機車會停早上也會把其他車移出這邊的停車格 但就是左右移動而已 是不至於讓車主找不到車子但小弟想瞭解 這些市政府設置的停車格 讓機車行來當營業使用 是不是太超過了點那我們一般用路人的車子 都要塞在那種一個車格塞進三台車的命運 一早新車停進去到了下午也被圍毆好好的車殼也殘破不堪 雖然說他的車都有領牌 但公司裡的人每次外出回來就是找不到車位 看了那邊被車行霸佔心裡也很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