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兩個路權的問題!如果是機車行駛時!大樓停車場出口有車要出去!Q1:大樓保全把機車擋住,讓汽車右轉行駛,請問保全有權利讓直行車的機車停下讓汽車先行嗎!?Q2:如果是腳踏車呢!?請問保全有權利讓直行車的腳踏車或者是行人(不好意思圖忘了畫)停下讓汽車先行嗎!?直行車的權力比較大還是站在路旁邊的保全呢!? 還是有交通法規有解釋呢!?謝謝以前的印象都是在路上有看到警察或者義交在指揮交通,...那像大樓的保全這種指揮的狀況他有權利來使執行車停下嗎!? 謝謝
我有遇過一個蠻誇張.那時下班時間.大家等紅燈.一綠燈大家都衝出去.突然看到下一個紅綠燈(我們綠燈)一個保全從最外側衝到中線(那條4線道).一直揮舞手上棒子.當下以為出車禍.大家都緊急煞車.後來一看原來是它們大樓一台BMW要從對向迴轉下它們大樓.當下就3字經出來了(那邊突然停的起碼2~30台機車不含汽車).我當下就跟保全吵起來.它一直強調我擋一下不用多久.所以說盡職保全可以不顧自己跟別人的命.自從那次看到非警察或義交我看都不看它.因為我覺得它們大樓的車都車人都人騎在馬路上的都應該要配合它們所以我理都不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