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簡單敘述交通研判表的部分(三十天後已經出來了):
對方:
1‧左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致人受傷
3‧無照駕駛
我:
涉嫌未依慢字標誌指示減速慢行(自稱40~50公里時)
字太多的話,可以只看第一段跟最後一段

在五月五號發生車禍,我直行對方左轉 ,我只記得她就突然出現在我的左側大約車身中間,之後就躺在地上,車子在地上拖很長,感覺左側腹部很痛很痛..... 在地上幾乎痛到失去意識,只能一直調呼吸。
撞我的對方是個女的 對話內容如下:
對方:「小姐小姐,你有沒有怎麼樣?不好意思我趕上課。」
我:「噢嗚.......」
對方:「小姐妳要不要趕快起來,後面有很多車。」 然後看我爬不起來,馬上把他的車先遷到旁邊
(呃....我也想趕快起來阿,我起不來阿

後面有台汽車,下車過來關心我,連在我前方在瓦斯機車的也馬上停車來看我,汽車駕駛幫我叫救護車,幫我撿"一隻鞋子"和包包,然後肇事車主才來幫我撿另外"一隻",我的摩托車也是汽車駕駛幫我移到旁邊去的.....肇事車主大概還在驚嚇中吧

之後我必須雙手撐在摩托車上,感覺就快昏倒了, 恩...肇事車主真的很勤學
對方:「小姐不好意思,我要趕上課。」
我:「先等警察來再說.....」
對方:「小姐我真的趕上課,不然我把手機電話留給你..」
我:「不管嘛!!就等警察來嘛!!」擠出最後的力氣= ="
之後都是沉默,救護車很快就先來了
我上救護車之後,還聽到救護車的人在罵他
:「你現在這樣也不能去上課啊!!要在這邊等警察來啊!!!」
(妳真的很勤學阿...知道事實之後我就不知道妳到底是不是真的很勤學)
苦苦等了30天,交通研判表出來,我才知道她"無照駕駛"
進醫院後,我躺在急診室的床鋪,醫生幫我照超音波
脾臟破三塊...脾臟破三塊....
(呃,可是我很清醒耶 有這麼嚴重嗎,感覺肚子是很脹,壓哪都會痛= =)
我爸很快就來了(我阿公剛好也住同一間醫院= =")
:「OO醫生說你很嚴重,病危通知都發出來了,到底怎麼樣,要不要開刀阿。」
因為止痛藥,所以我都還蠻清醒的@@
之後因為醫生說我還年輕,身體狀況也很好,所以盡量不開刀,看能不能癒合
之後在加護病房住三天,插尿管跟鼻胃管(超級不舒服阿....大家真的要小心),之後再住四天普通病房
四天不吃不喝 第五天才有水可以喝@@ 之後才有得吃
鼻胃管好像第二天還第三天才拔 尿管應該是第四天吧

之後是個人主觀部分....也許是我想太多
我在住院時,肇事者只來一次,我送急診的時候是兩位男同學來看我,他們說要把車拿去修,他們去牽的時候發現龍頭歪掉動不了,回來再告知我
(肇事者呢?根據她的監護人敘述:她女兒回家一直哭)
我住加護病房的時候,對方家有表示要來看,但我請我家裡的人回絕,因為絕對沒辦法心平氣和的面對勤學到不行的人

轉普通病房後,對方一進來,整個病房陷入沉默,我受不了開了口
:「我最不能理解的是,為什麼你撞到我,不是幫我叫救護車,也不是幫我叫警車,更不是扶我,而是跟我說妳要去上課?」
「妳是有來關心我,可是你馬上就把你的車牽走,然後鞋子也是後面汽車駕駛幫我撿的,你才去撿另外一隻,車子也是人家幫我移的,包包也是人家幫我撿的。」
:「然後你就一直說你要去上課。」「反正之後一切都是依法行事」
(其實我蠻壓抑的,在醫院躺到第四天轉到普通病房,我都快抓狂了)
肇事者似乎欲言又止 就坐在旁邊的椅子,背對我看向窗外,一直哭
(請你去哭給妳男朋友看吧,抱歉,我是女的,眼淚不是隨便亂流的,只有在插鼻胃管的時候被嗆到流淚,在醫院我盡量不想要有情緒)
.....................................................
然後肇事者家屬一直說
「我們也很煎熬,睡不著」
「我們也把她當女兒看」
我媽一句:「今天躺在這裡得是我女兒,妳跟我說這些都太多了。」
肇事者母親:「她沒叫救護車,是我教導錯誤。」
我回:「我也有媽媽,我覺得這是小孩子的問題。」
結果,到底有沒有道歉我也沒注意,是因為我一開始先開口,害人家心情低落嗎@@
後來肇事者父親有來看我(只有他一個人,肇事者之後就再也沒看到了,也就是說,我只看過她一次)
對方父親:「你們家有繳房屋稅嗎?」
我媽:「要阿,你們不用嗎?」
對方父親:「喔...我們房子比較舊ooxx...不用繳。」
(恩,感謝妳跟我們分享你的故事,不過根本案無關哦)
我媽知道車子修八千塊後,很驚訝,想說怎麼這麼多(我媽媽對機車沒甚麼觀念)
對方居然說:「對阿,我也很訝異,我女兒龍頭才歪掉修一千塊,怎麼妳女兒要八千。」我:「是妳女兒撞到我,車子的重量加上速度在地上磨,光車殼就幾千了?」
之後不知道怎麼講的,對方父親表示他沒工作,然後我爸的工作,我媽也表示:「他也沒工作」
然後也得知她女兒是女中名校畢業,目前讀某校法律系
出院後,對方感覺想急者和解(幾乎都是對方父親跟我媽在連絡)
我媽說:「你現在跟我說這些會不會太早?我女兒都還沒有復診」
「也要先等交通研判表出來去申請阿,也許我女兒也有錯,說不定我們還冤枉妳女兒」
對方父親:「那可以申請喔?」 (....可以= =)
我媽:「到時候就是上調解委員會,白紙黑字寫清楚。」
對方父親:「有必要這樣嗎....」
也許我們也有錯嘛@@ 不要急啦,我比你們還急耶

之後工作從出車或停擺到現在,因為我工作需要搬重物,所以休息至少兩個月
身體目前是都無恙,不過還是以防萬一囉
坦白說上述的對話內容,我實在感受不到對方的誠意,其實如果直街上法院,只要寫訴狀就好,但我還考慮對方是法律系,盡量不要讓他有前科,我父母甚至還說:「得饒人處且饒人,平安就好,搞不好人家家裡很辛苦也說不定。」
但是我到現在還是無法釋懷,因為那場意外,我車子半年多,四千多公里,照理說應該可以折舊叫他賠,然後請他修理還說那種話(請看紅字部分),工作也不用做了
除此之外肇事者之後連個影都沒看到,我出院後電話打來,就再也沒連絡了,只有交通研判表出現後,我打給肇事者,請他記得去申請,然後我會先到調委會去登記,再請他們排日期調解
所以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比較好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