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忙] 尋找14日永和永福橋車禍事故現場目擊或影像

4月14日 上午7:30-8:00 永和永福橋上往台北方向



因為我最疼愛的弟弟昨天發生車禍去當小天使了

我弟機車被撞.人有被撞飛

因牽扯到2台轎車.又是上班時間

所以警方處理的步驟也比較快

現場攝影機也因為在事故橋中間攝影機也拍不太到

目前因要判定肇事現場的責任歸屬

檢查官也以警方初步的判定來考量



想請問板上各位大大

看有沒有當天有經過現場或有裝置行車紀錄器的

可以提供給我們



家中長輩只想知道小孩發生的經過

也想趕快把事情解決完



所以希望板上各位大大有看到的

可以幫忙轉貼出去

也希望真的會有剛好目擊或有錄到影像的大大

能幫忙提供線索



我們一家真的真的會非常的感激您的

感恩~謝謝



另外…也希望所有機車族都能健康平安


請聯絡…因版上不能提供聯絡資訊
再麻煩好心人可用短訊息告知或FACEBOOK上帳號”Keiffer Wang”通知我.感恩

也麻煩神通廣大的MO01大大們
能幫忙多轉寄一下

FB連結

提供2張小黃司機拍的照片
(其餘的照片就....沒辦法PO上來了)

[請幫忙] 尋找14日永和永福橋車禍事故現場目擊或影像
[請幫忙] 尋找14日永和永福橋車禍事故現場目擊或影像



如有違反版規我會在修改的
也先跟版主對不起


-----------------------------------------------------------------------------------------------

4月19日

小黃司機有提供他拍的照片.不過沒辦法提供出來

馬自達轎車裡還有一位女性.我想她應該有看發生經過


我會在提供給檢察官跟警方佐證.也希望馬自達女性友人可以到這篇文

可以提供妳的說法.我想應該是有目擊到所有的發生經過的

另外照片中也有一位機車女騎士有下車跟我弟講話.也希望您有看到的話

也可以出面幫忙提供當天情況給警方參考.我們全家一定都會非常的感激的

也謝謝您下車關心我弟.好心一定會有好報的.祝福您

另外...根據現場的很多疑點.除了我們自行的找目擊者及影像.真的就只能靜待警方調查了

-----------------------------------------------------------------------------------------------

4月20日

今天是我弟的頭七.也希望他能早點幫忙找出真相.讓家裡能夠安心.

到目前為止.小黃司機在前幾次的碰面中.一直表達他的歉意.也有請保險人員跟我們聯絡

反觀另一位駕駛.從事發到現在.跟家屬從沒有講任何一句話.從檢察官約談到鑑識小組採證車輛.

都是一直在為自己辨解.另外也一直拿著相機拍照跟錄影.

目前雖然不知道哪一台才是第一個主要撞擊.不過就感覺上來講.

轎車駕駛就讓我們覺得很生氣.不過我相信我弟一定會幫忙找出真相的

最後這幾天來.我真的很感激在網路上幫我們打氣跟提供很多資料的朋友.

每個人提供的資料.我都有再去聯絡.不放棄任何的一個可能.為的就是結果.

有時看到網友PO的文.真的會非常的難過.因為感覺我救不了他.讓他在那受苦.

唉~~人都走了.也不強求什麼了.只想趕快釐清所有的發生經過而已.

感謝大家的幫忙.我相信好心一定會有好報的.祝福大家.謝謝大家
2011-04-15 19:19 發佈
keifferwang wrote:
[請幫忙] 尋找14...(恕刪)

這一棟樓 有幫助嗎?
感謝你的幫忙
我會在去看看的
非常的感恩
頂!!
151515151515151515151515

keifferwang wrote:
4月14日 上午7:...(恕刪)


我經過的時候已經發生 但是應該才發生沒多久
因為我有看到一對母子在橋上從計程車上下車
小男生是川永和國中的制服

那對母子應該是關鍵
真向大白
----------------------------------------------------------------------------------------
騎士違規逆向 2駕駛撞死人不起訴

王姓男子去年4月騎車時,先後遭李男與董男開車撞擊死亡,家屬認為兩名駕駛有過失而提告;但板橋地院認定,王違規逆向行車在先,兩汽車駕駛難以閃躲才撞上,因此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起訴書指出,20多歲王姓男子去年4月14日上午7時55分,騎車從新北市永和區到台北市,他行經永福橋時,當時因為實施「調撥車道」,往台北方向2線道增為3線道。
當時橋上車水馬龍,王疑似趕時間而逆向騎車,忽然從車陣中騎到台北往永和車道,李姓計程車駕駛見黑影竄出,煞車不及和王對撞;王被彈飛回調撥車道,董男的車也閃避不及撞上王,王男送醫不治。
家屬懷疑王被董「追撞」後又被李撞死,控告兩人過失致死罪嫌,但兩汽車駕駛都否認。
檢警將車禍送交鑑定,包括新北市車鑑委員會、行車事故覆議委員會和交通大學等三個單位的鑑定報告都認為,車損狀況屬於「對撞」而非家屬質疑的「追撞」。
加上車禍現場有一道長長刮地痕,鑑定報告研判王男機車和李碰撞後,彈到對向後滑行,才留下刮地痕,且機車碎片主要都在李男的車道上;檢警還原現場認為王逆向行駛,先和李對撞被彈飛又挨撞。
檢方認為王當時違規逆向在先,李無法閃躲,王被撞飛後董也來不及煞車,兩名汽車駕駛都沒有過失責任。>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