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一下
我的車是Fighter150
大燈有換了飛利浦35W黃金燈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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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11點多的時候
被霹靂小組警察攔了下來
原本以為只是例行性的臨檢....
一開始也是『行照、駕照看一下..』
後來就問 『大燈是原廠還是自己改的..』
我就說【那個燈泡是自己換的】
然後警察又問『有去驗車登記嗎? 』
我想了一下就說 【不是只有HID才是不合法,才需要驗車的嗎?一般燈泡也要喔!】
警察說 『只要是亮度、色溫有改,就要去驗車』
又說 『因為你大燈太亮太刺眼,我才攔你下來,路不是你一個人的...』講了一堆
我就回答 【喔喔...是喔...好好好...知道了....】
後來就放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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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後邊騎車就邊在想
黃金燈泡不是只是一般的燈泡嗎??並不是HID啊...
說真的黃金燈泡真的有比一般燈泡亮而且刺眼...
可是改黃金燈泡有需要到去驗車登記嗎??
想請問大家有人比較清楚了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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