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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發生了擦撞,完全無處理,但願不要秋後算帳

今天很一般的在工廠做完了工作
到了下班時間理所當然的洗洗手,打了卡(下班時間17:06),外套拿了發了野狼就下班去了
從永坡路走到148縣道轉彎,行進方向為溪湖往員林方向
因為一個人騎車,有比較注意路上車況
在丁丁藥局(還是什麼藥局,沒有仔細注意過)十字路口前先閃過一台阿伯的農用載菜車
接下來是很習慣的進檔進檔,把速度拉上四五十
今天很特別的是新開的7-11十字路口的紅綠燈啟用了
正好是看到紅轉綠,只是速度小降之後就順著車流往前行
小彎順勢超了兩台機車跟一台還兩台車子的樣子
就順順的過了東西向橋下,一台家商女生的JR從我左側超車
速度和我一樣固定在50,位置大概在我前方3-4米偏左不到1米
當下我的位置在路邊邊線左側約半米,算是騎得很路邊,速度也是固定
車子行進到還沒到凱撒衛浴(也不大確定,中油直營站旁的衛浴商)
左側就又超了一台送貨車金旺,似乎是女同學的友人,兩人揮了下手再見
當下也沒有感覺不對勁,以為金旺先生要直行騎快離開,打聲招呼而已

--------------------以上前情提要,以下事發過程--------------------------

誰知女同學手放下一握到龍頭,行車方向馬上就要轉往加油站加油
這舉動絕對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馬上踩下我的腳煞,野狼那不爭氣的後鼓並沒有讓我的速度比女同學還更慢
女同學也在聽到我後鼓哀嚎的聲音後才驚覺後方有跟車,就算兩車的行進方向都有修正
但是在時速五十,雙方無法挽回的狀況下,很不客氣的龍頭勾龍頭
我當時只感覺到女同學的龍頭往下,有戳到我的大腿,我的行進方向似乎沒有受到影響
然後就是摔車的聲音,車子馬上減速,把車放在加油站花圃旁,帽子都沒脫趕快走過去詢問女同學狀況
當時他的車剛好摔在加油站入站的電線桿幾公尺處
女同學車況:後照鏡斷,龍頭有粘一個胖虎搖頭娃娃掉了,手機也飛到比較遠的地方
個人車況:因為個人小有噸位(90kg+野狼125),車子簡單掃視並沒有外傷,個人也沒有外傷(龍頭沒有對我產生傷害)
金旺先生有轉回來在旁邊停下車,馬上下車,頭一句話是問我:「人摔成這樣,要怎麼辦?」
個人是沒思考,當下判定是個人無錯誤,只有肇事,回答:「不然就叫警察吧。」
女同學一句話都沒有說,撿了後照鏡,撿了胖虎娃娃,撿了手機
拿出書包裡的衛生紙,擦擦手肘的傷口,看看身上衣服有沒有破得很嚴重
我是還有多問幾次:「需要不要叫警察?」女同學似乎也是怕影響上課不希望叫,也沒有任何表態
我是從頭到尾沒有聽到女同學說任何一句話,那位金旺先生似乎也沒有在追問要怎麼處理
其實我當下腳還在軟,畢竟擦撞讓人家摔倒了,不曉得後續怎麼作處理
三人就在JR旁站了三分鐘,金旺先生就說沒事了,沒關係啦
我有再一步追問:「真的沒關係了嗎?那我就先離開了。」
金旺先生也點了頭,那我也回了個禮,就走向車子發車離開了

--------------------事發過程結束,事發後半小時省思-------------------

以個人思考,個人車行方向、速度各方面都沒有錯
真要刁的話,可能只有跟車距離過近,當下是剛被超車,就穩著速度跟車
一路上都有很注意週遭各車輛行車狀況,就算他們舉動我看得一清二楚,但還是無法挽回,造成了這樣的事件
並且小弟最擔心的是,對方意圖秋後算帳的話
當時身穿工廠制服,車牌並無任何遮掩,野狼也有安裝後行李箱,應該算是很好找人吧我想
他們如果有想要說鬼話,那我也只好先據實以告,真要我說鬼話的話再說了吧
畢竟小弟個人很忠厚老實的

以下附一張小畫家簡圖
下班途中發生了擦撞,完全無處理,但願不要秋後算帳
2010-02-26 18:5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下班途中
mike60067 wrote:
今天很一般的在工廠做...(恕刪)


會不會他們跑去報警,然後說你肇事逃逸
從圖中看來請問女學生有打方向燈在右轉行駛嗎? 法官大概又會說應注意未注意吧
去那裡的管區問問看就知道,對方有沒有告你肇事逃逸
在北市常見到這樣的事,我在想他沒駕照,當下打電話作筆錄是正確作法,日後有問題時才不會有爭議。
我覺得雙方都有錯吧...


沒必要敢時間超車吧@@"


大概是學生沒駕照,不好意思叫警察處理


其實我覺得你這樣做法感覺有點不妥當,如果對方沒駕照叫警察就算對在先 也會先吃虧= =


如果可以遇到這種事情,就算不是你的錯,至少留電話一下吧。

雖然不是自己的錯 , 至少禮貌上也要這樣做 。


如果真想事後算帳 當時她就要處理了, 你剛說她不說話 可能是第一次車禍所以愣住了!!

也認為自己也有錯在先 所以才沒多說什麼 , 可是你標題很像懷疑她會事後跟你討錢一樣 ,

如果想告你肇事逃逸的話?你們當下都同意沒事離去了,除非她說謊做筆錄說你肇事逃逸


做人沒有必要這麼小心眼嗎....

好像每個人都這麼壞一樣?



gn132464 wrote:
做人有必要這麼小心眼嗎?



你一定沒有中過招,不然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是說假的啊
我身邊就發生過幾起這種例子

有個朋友發生車禍,對方渾身酒味,明顯酒駕
在對方的苦苦哀求下,同情了對方,並要求警方不要酒測
結果,事後被對方告上法院,倒賠了20幾萬

所以你說,是不是小心眼??
也許從小事開始做起,是邁向成功的第一步吧
拜託人家都說女同學了,你那社會人士 又酗酒 , 這樣能比嗎?


同情對方跟不酒測有關係嗎= =

同情就當下算了錢不用賠 , 但酒測分明是他自己的問題 , 何必幫他求情 , 你這朋友情況 跟LZ情況根本兩回事= =
silver.chris wrote:
會不會他們跑去報警,...(恕刪)



我覺得不管怎樣都要報警
畢竟保障雙方
不是嗎?
小弟的感覺是 他超車 可是如果他又往外線切的話 沒打燈就是他責任會比較大

可是相對的不管他有沒有打燈切進來 後方車應該都要減慢速度

尤其上下班時間 車流量又多 而且每條道路都有他的速限上限 通常很少有人不會超速

而且碰撞點你是在他後方 沒保持行車距離 後車的責任就比較大

小弟我做飲料業的 一年少說避免不了掉好幾次的車禍

就小弟的經驗而言 通常都是用責任險互賠雙方的醫療費用(前提是有警察的三聯單)

至於修車則是要自己付或互賠了 除非你有另保

在沒有叫警察的情況下 真的很難釐清 尤其這種事後的

如果要再處理 很多警察其實都不大想理會 大多草草了事 然後會直接叫你們上調解委員會

很多時後 車禍的發生 自己小心而別人卻大意了

所以還是慢慢騎比較好@@"


我是覺得當下你應該要跟那個學生溝通 幫他請假 然後直接叫警察 因為不管有沒有受傷

警察一定要第一時間就叫 不然事後處理 真的會厘不清

小弟曾經在車水馬龍的中港路 時速50以下撞到一個違規橫跨中港路的騎三輪車老伯

最後還上調解委員會 賠他一台新的三輪車 還要跟他親口道歉 整個很無奈

因為他說沒關係 叫我幫他把回收的東西撿一撿就好 結果呢 他事後去調監視錄影帶

反咬我一口 只能說百口莫辯 說我不賠他要告我過失傷害 當下心都涼了

台灣啊 人情要用在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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