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失竊,地點在夢時代(臨時演員活動)2月25日

如題,我女朋友的安全帽被偷了!
2月25日,和女朋友去夢時代參加臨時演員的活動
活動結束後發現安全帽不在車上了
廠牌:SOL
型號:27Y
顏色:平光黑粉紅花色(蝴蝶二代)
外觀上在鴨尾二端有明顯傷痕
帽體內某個角落有作個人記號

目前已取得停車場及路口的監視器記錄,已掌握車牌
但目前僅向警局報遺失並未報失竊
因為刑法第320條之1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
"竊盜"屬非告訴乃論罪~ 何謂非告訴乃論罪呢?
此意則是指任何的犯罪事實一但經檢察官或是司法警察知悉後,
即必定會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予以開庭偵辦調查,並逕而決定起訴與否,
告訴人 "不得聲明撤回告訴"。 檢警若是知悉而不偵辦,
將會夠成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之瀆職罪。
即是說只要一報警就不能撤消,
即使不起訴 也會留有竊盜不起訴的案底!


當日參加的多為學生居多,若報失竊,到時想撤消也不行了,
年紀輕輕就留下案底,對未來一定會有某種程度的影響

若有看到此篇文章的同學,朋友
請知道身邊有人拿了別人的安全帽,請告訴他有此篇文章
也請他送至"成功路""復興路""前鎮街"三間警局任一間
(因為我只報遺失,所以送去只要說是在路邊撿到的就行了)

板大,若可以,請置頂一個星期,若不行也沒關係

最後感謝耐心看完的各位朋友!
2011-02-26 17:08 發佈

kboss wrote:
如題,我女朋友的安全...(恕刪)


直接去報案就好了吧? 這樣只是讓他們有在次偷竊的機會

這次饒過他們,他們會有"在偷一次看看" 這種想法 ....

樓主還是報警吧! 治安都不好了,不要一直當好人
大大~~~請問安全帽不見了~真的可以報案??? 我指被偷走了~~~~~

真的有方法可以辦別~~~安全帽是誰的?
千萬不要給他機會,既然已經掌握到車牌就直接報遭竊了吧
留案底就讓他留案底,不要因為他是學生就給他機會,我想那人也不太會學到教訓的
樓主真是好人一個.....
kboss wrote:
如題,我女朋友的安全...(恕刪)

kboss wrote:
如題,我女朋友的安全...(恕刪)


我覺得''法治教育''就是要彌補''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的不足!

樓主~~報案吧!

A夢
看不懂事實的是藝術,看得懂藝術才是事實。用心看,不要只用眼睛。我是雙子座裡的一位平凡人~

又是夢時代.....
去年環島
我跟朋友共5個人去逛夢時代
因為行李太多我們有3個人包括我想說圖個方便高雄人是很nice的就把行李放在腳踏上
我把提袋捲到車廂裡勾住
朋友甲就直接放在腳踏上
朋友乙還有拿雨衣跟塑膠袋套住
結果一小時不到回來牽車時
我朋友的行李就被整袋抱走
還是那個拿雨衣跟塑膠袋套住那個被偷......
我的完全沒被翻
朋友甲有被翻過
大概是偷兒覺得朋友乙那包應該有貴重物所以包很緊才直接抱回去慢慢找寶吧
裡面只有一堆內衣褲跟衣服阿
然後隔天朋友甲的後照鏡祐被偷走一整組(GT125)
讓我們對高雄人的印象十分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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