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果如何?這些都是合法的防身武器,有哪個法條能夠將我法辦或沒入?
上面有大大提到taser電擊槍,如果沒有向縣市政府警察局提出申請,是違法的,依法可沒收&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況且一次只能發射一發(最近有出新款,可以連射3發,但是官方說只提供給軍警保全單位),價格昂貴,發射後現場會殘留細微辨識晶片,電池耐久度等等,並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平時若沒有常練習甩棍習慣者,用力揮舞及棍身接觸打擊點時手腕容易受傷,我想sabre或mace是最好最方便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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