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cess707 wrote: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6/4/13(四)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父母輕傷有瘀青及傷到筋對方看似沒有受傷,後還是有上救護車到醫院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現場民眾報警叫救護車,有做筆錄,現場輕微破壞我方車子先停放到路邊,對方是自摔後一動也不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都機車,均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人
、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地點在剛過十字路口有畫黃線的道路,為二線道,調閱監視器出來後,我父母在紅綠燈下最側邊欲轉頭迴轉,但車子是靜止不動的-沒有待轉格子(還沒有迴轉事實,父母欲迴轉但中間是雙黃線)結果後方一輛gogoro衝出,就倒地自摔,我爸媽完全沒有碰到車子,反而是車子衝出擦撞到他們,但車子沒有倒,前坐父親坐在車上僅手臂被擦撞到,後座母親則是驚嚇到跌坐在地上,但只有輕微腳筋拉傷。
對方自摔後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父親因為不懂保護現場,把自家摩托車移到路邊停放,就上前去關心騎士有沒有事?結果騎士躺在地上就開始打手機講了5-10分鐘,所以母親就說如果還能走,要不要移到路邊不要在路中央很危險,結果騎士大吼大叫說我父母沒有誠意,而且這裡是雙黃線他們違規想迴轉,結果還沒打方向燈害他摔到。
結果路邊店家就馬上叫了救護車跟警車來處理,對方剛才還中氣十足的謾罵結果救護車來就裝的奄奄一息的,結果我父母去做筆錄,筆錄還沒做完對方就出院了。
結果事發兩天不到,對方就聯繫說要私下跟我們和解,對方說他僅擦傷,所以說要互賠車損!!先詢問我父母的傷勢,然後是否要修理車子,父母說車子沒有倒不用修,而且車子也舊了,人也只是瘀青拉傷沒有關係,對方問完後就說他雖然車速有比較快但因為我們的責任較大,希望我們賠償他2/3的車子維修費,然後他自己負責1/3,父親說好後還很客氣的一直說謝謝。
警察說監視器調閱出我父母雖然車子靜止不動,但車身有偏往中線,也有轉頭查看動作,雖然沒有跨越雙黃線的事實但可以判斷有意圖,對方車輛是不顧有車子停在前方欲轉彎快速直行,結果勾到我父母車子所以自摔在雙黃線上.
六、問題:
會對車禍產生疑問是因為對方騎士的態度以及熟練程度,
1.當下倒地還可以叫罵但等救護車來就奄奄一息
2.當下倒地就能立刻指出我父母要迴轉還沒打燈,而且這裡雙黃線
3.目前對方送到原廠維修,擔心不需要修的或者他原本就壞的全部一次修,然後我們不懂價錢就隨他開價了。
我父母70歲老人,所騎機車很老舊,乍看下真的是很好詐騙的對象,被人罵一罵就嚇到,然後車子舊了也不用修。對方要求要互賠車損...
父母因為怕被唸所以不敢說,私下跟對方講好要和解,還穿長袖遮住瘀青,但是紙包不住火還是被知道了,我說要等交通裁決出來再賠償,但父母因為被對方先入為主恐嚇說他們雙黃線上還欲迴轉又不打燈,這條壓住,擔心會越判越糟,而且去申請判決書的一方還要負擔3千鑒定費,怕越賠越多,乾脆想花錢消災聽對方的和解,去查了網上gogoro的維修費,心中是想可能賠2萬內這樣。
我父母是不懂車禍處理才會想說不要擋在馬路中央危險,對方第一時間擦傷就坐救護車去驗傷,但我父母當下覺得沒事就沒去,隔天就大片瘀青跟筋痛才再去看醫生,醫生才跟他們說有車禍驗傷這件事,不過他們不是當天驗傷所以沒有效益,兩萬塊是我們自己估的,對方打來說他知道自己也有車速過快所以他賠1/3我們賠2/3,確切價錢他已經送原廠會再跟我們說,然後他當天救護車載走,我們筆錄還沒做完就離開了,對方也說他僅擦傷而已,我們答應賠2/3他還很開心的說謝謝,我們知道要賠,但他的GOGORO不是新的,看起來也舊舊的,就怕他一次整新,賠的錢都能買一輛新的。
我父母在路邊停車雙黃線欲迴轉,但並沒有迴轉事實,對方也應該有未注意以及車速過快的疑慮,然後對方熟練的又像假車禍一樣,對方戴著全罩安全帽看似也輕傷,不知道依照事實經過判定判決會對何方較有利呢?
如果有假車禍的疑慮,要如何舉報呢?因為我們也沒有行車紀錄器那些,只能調閱路口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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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18(二)
聯絡上處理的交通大隊員警,簡述經過,
我父母的車停在馬路中央待速欲迴轉,然後gogoro突然竄出自摔。
員警說,我父親質疑gogoro突然竄出讓他們完全防備不及,可能是因為gogoro聲音太小的關係,
gogoro騎士做筆錄時有跟員警坦承他因為前面綠燈,一氣呵成速度有比較快,看到我父親原本停著不動,但突然車身偏頭欲迴轉,他閃避不及才會自摔。警員有說雙黃線欲迴轉就是不對的,但還沒有轉他們也不能罰,所以我父親的問題是停在路中未注意後方來車,對方也是未注意前方車子然後車速有過快的問題,所以警員說這起車禍雙方一定都有責任,警員說問題是GOGORO依照他們辦案大多一落地就是萬元起跳,而且一定回原廠沒有談價空間,怕到時候價格太高我們無法接受,所以他建議30天後跟他們申請交通初判表是免費的但沒有法律效益,如果初判表就ok雙方就看要在警局簽調解還是要轉區公所調解委員,若雙方有異議想訴訟再申請3千元交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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唷唷唷~事主出現~
路人甲~幫你複製原文...
置板凳

princess707 wrote: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6/4/13(四)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父母輕傷有瘀青及傷到筋對方看似沒有受傷,後還是有上救護車到醫院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現場民眾報警叫救護車,有做筆錄,現場輕微破壞我方車子先停放到路邊,對方是自摔後一動也不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都機車,均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人
、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地點在剛過十字路口有畫黃線的道路,為二線道,調閱監視器出來後,我父母在紅綠燈下最側邊欲轉頭迴轉,但車子是靜止不動的-沒有待轉格子(還沒有迴轉事實,父母欲迴轉但中間是雙黃線)結果後方一輛gogoro衝出,就倒地自摔,我爸媽完全沒有碰到車子,反而是車子衝出擦撞到他們,但車子沒有倒,前坐父親坐在車上僅手臂被擦撞到,後座母親則是驚嚇到跌坐在地上,但只有輕微腳筋拉傷。
對方自摔後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父親因為不懂保護現場,把自家摩托車移到路邊停放,就上前去關心騎士有沒有事?結果騎士躺在地上就開始打手機講了5-10分鐘,所以母親就說如果還能走,要不要移到路邊不要在路中央很危險,結果騎士大吼大叫說我父母沒有誠意,而且這裡是雙黃線他們違規想迴轉,結果還沒打方向燈害他摔到。
結果路邊店家就馬上叫了救護車跟警車來處理,對方剛才還中氣十足的謾罵結果救護車來就裝的奄奄一息的,結果我父母去做筆錄,筆錄還沒做完對方就出院了。
結果事發兩天不到,對方就聯繫說要私下跟我們和解,對方說他僅擦傷,所以說要互賠車損!!先詢問我父母的傷勢,然後是否要修理車子,父母說車子沒有倒不用修,而且車子也舊了,人也只是瘀青拉傷沒有關係,對方問完後就說他雖然車速有比較快但因為我們的責任較大,希望我們賠償他2/3的車子維修費,然後他自己負責1/3,父親說好後還很客氣的一直說謝謝。
警察說監視器調閱出我父母雖然車子靜止不動,但車身有偏往中線,也有轉頭查看動作,雖然沒有跨越雙黃線的事實但可以判斷有意圖,對方車輛是不顧有車子停在前方欲轉彎快速直行,結果勾到我父母車子所以自摔在雙黃線上.
六、問題:
會對車禍產生疑問是因為對方騎士的態度以及熟練程度,
1.當下倒地還可以叫罵但等救護車來就奄奄一息
2.當下倒地就能立刻指出我父母要迴轉還沒打燈,而且這裡雙黃線
3.目前對方送到原廠維修,擔心不需要修的或者他原本就壞的全部一次修,然後我們不懂價錢就隨他開價了。
我父母70歲老人,所騎機車很老舊,乍看下真的是很好詐騙的對象,被人罵一罵就嚇到,然後車子舊了也不用修。對方要求要互賠車損...
父母因為怕被唸所以不敢說,私下跟對方講好要和解,還穿長袖遮住瘀青,但是紙包不住火還是被知道了,我說要等交通裁決出來再賠償,但父母因為被對方先入為主恐嚇說他們雙黃線上還欲迴轉又不打燈,這條壓住,擔心會越判越糟,而且去申請判決書的一方還要負擔3千鑒定費,怕越賠越多,乾脆想花錢消災聽對方的和解,去查了網上gogoro的維修費,心中是想可能賠2萬內這樣。
我父母是不懂車禍處理才會想說不要擋在馬路中央危險,對方第一時間擦傷就坐救護車去驗傷,但我父母當下覺得沒事就沒去,隔天就大片瘀青跟筋痛才再去看醫生,醫生才跟他們說有車禍驗傷這件事,不過他們不是當天驗傷所以沒有效益,兩萬塊是我們自己估的,對方打來說他知道自己也有車速過快所以他賠1/3我們賠2/3,確切價錢他已經送原廠會再跟我們說,然後他當天救護車載走,我們筆錄還沒做完就離開了,對方也說他僅擦傷而已,我們答應賠2/3他還很開心的說謝謝,我們知道要賠,但他的GOGORO不是新的,看起來也舊舊的,就怕他一次整新,賠的錢都能買一輛新的。
我父母在路邊停車雙黃線欲迴轉,但並沒有迴轉事實,對方也應該有未注意以及車速過快的疑慮,然後對方熟練的又像假車禍一樣,對方戴著全罩安全帽看似也輕傷,不知道依照事實經過判定判決會對何方較有利呢?
如果有假車禍的疑慮,要如何舉報呢?因為我們也沒有行車紀錄器那些,只能調閱路口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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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18(二)
聯絡上處理的交通大隊員警,簡述經過,
我父母的車停在馬路中央待速欲迴轉,然後gogoro突然竄出自摔。
員警說,我父親質疑gogoro突然竄出讓他們完全防備不及,可能是因為gogoro聲音太小的關係,
gogoro騎士做筆錄時有跟員警坦承他因為前面綠燈,一氣呵成速度有比較快,看到我父親原本停著不動,但突然車身偏頭欲迴轉,他閃避不及才會自摔。警員有說雙黃線欲迴轉就是不對的,但還沒有轉他們也不能罰,所以我父親的問題是停在路中未注意後方來車,對方也是未注意前方車子然後車速有過快的問題,所以警員說這起車禍雙方一定都有責任,警員說問題是GOGORO依照他們辦案大多一落地就是萬元起跳,而且一定回原廠沒有談價空間,怕到時候價格太高我們無法接受,所以他建議30天後跟他們申請交通初判表是免費的但沒有法律效益,如果初判表就ok雙方就看要在警局簽調解還是要轉區公所調解委員,若雙方有異議想訴訟再申請3千元交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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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幫備份再說
已落幕, 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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