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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變形披風雨衣修正心得 穿脫快速合身版!

EliasLiu wrote:
 反諷你數...(恕刪)


感謝大家的聲援了啦~
看來這個人幾天沒上來吠,
是終於搞懂什麼叫"聲請再議"的意思了

大概是國文理解力也不好,才會以為這是指檢察官要再主動“發回續查” XD
是要發回個鬼?都已經判決出來了啦!
這句話指的是“原告訴人要求(聲請)再次審議”的意思啦!

你要求要“發回續查”是你家的事,只是法院不想理你而已啊

我越是打字就越想笑,連公文在說什麼都看不懂,還要告什麼人?晚上早點洗洗睡吧!
興中會布同 wrote:
感謝大家的聲援了啦~...(恕刪)




因為你連公文都看不懂,我就大發慈悲的幫你翻譯一下通俗語言;

“高檢署”說你告的專利法116條,是干他們屁事?當初在“地檢署”根本就沒有告這一條過,你憑什麼可以來這裡上訴呀?不爽就去跟地檢署講啊~

這樣說聽懂了嗎?
興中會布同 wrote:
因為你連公文都看不懂...(恕刪)




最後,再幫你標示一下那些是你講的,連自己要求上訴的具體內容,都還能誤解成是檢察官的意思 …… 這智商恐怕
興中會布同 wrote:
因為你連公文都看不懂(恕刪)


哈哈哈 這個好笑..... 反正想到什麼 我就告什麼(耶 你這不就是法院嗎? 我還得從頭開始跑流程嗎?)

孫燕姿是感覺對了我要出發 , 哥是感覺對了我要告他
ds282828 wrote:
哈哈哈 這個好笑.(恕刪)

法院他家開的
興中會布同 wrote:
感謝大家的聲援了啦~
看來這個人幾天沒上來吠,
是終於搞懂什麼叫"聲請再議"的意思了


這位發明權威在忙著開發新商品,幫他打一下廣告。
暨空氣媽媽與下雨爸爸之後 開發了太陽大大
底下為他架設的粉專
https://www.facebook.com/SunDaDa.in/

不知大家還有什麼意見可以建議一下發明權威呢?
唯霓雨衣 wrote:
這位發明權威在忙著開(恕刪)


從發明的角度來檢視,思路跳不出自己慣有的窠臼(光從命名方式就看得出來),結果可想而知。
再從設計的角度來檢視,精緻性或美感同樣還是有好大好大的進步空間,包裝或商品都一樣。

也許阿拉伯國家的朋友比較能接受這種在大太陽下要包緊緊才能降溫的理念。

到時候上來跟網友討拍問意見,估計也會是「我看不出有什麼問題,本人用起來好用得很」這樣的態度。基本上是商品在挑客人,而不是讓客人來選商品。會這樣做生意,應該是家大業大吧。

總結以上的想法,我很期待他(或是新分身)能上來開個新的討論主題娛樂大家。

------------------------------------------------------------
(補充)
發了文後才發現新的討論串已經出現了,而且反應果然沒讓我失望

讓你騎車在大太陽底下不那麼熱了!
依舊盧小小 wrote:
基本上是商品在挑客人,而不是讓客人來選商品。會這樣做生意,應該是家大業大吧。


精品是在挑客人 不是客人在挑產品, 豈容一般消費者可以嘴的....
依舊盧小小 wrote:
從發明的角度來檢視,思路跳不出自己慣有的窠臼
...
應該是家大業大吧。


不會阿,思路來說空氣媽媽下雨爸爸後面出現的應該叫太陽鵝子吧?? 太陽大大很意想不到
能有這個產品問世一樣意想不到
#像極了愛情
而且會看到偉大的發明也是陳大大每天於臉書投放廣告,真的是家大業大無誤....


依舊盧小小 wrote:


總結以上的想法,我很期待他(或是新分身)能上來開個新的討論主題娛樂大家。

------------------------------------------------------------
(補充)
發了文後才發現新的討論串已經出現了,而且反應果然沒讓我失望

讓你騎車在大太陽底下不那麼熱了!



看到那邊之後大家的風向我就放心了,但怕大家這樣留言,我很擔心他爸媽會覺得網友都在霸凌他鵝子,等等網友留言取笑的,說他仿冒的盜版的又要被告了。。。。
怕.jpg
唯霓雨衣 wrote:
不會阿,思路來說空氣(恕刪)

你告也告過了,玩也玩過了?感覺檢察官大人對我倆的地檢署之約不是粉開心啊?要不要咱倆鳴金收兵?得罪了檢察官大人,你也沒好果子吃?一些案子,只是看檢察官大人要不要辦?

你好好的玩你的雨衣?祝大展鴻圖,你的雨衣大賣?沒人跟你一起玩?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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