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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總是心裡有點無奈感

xain wrote:
償金的部份也不知道該怎說,有好建議嗎?

既然對方已叫保險公司辦出險來處理....
你就把車子牽去車行估價 看要修多少...
("對方如果沒誠意出面的話"..不該修的也叫老闆順便估下去...
但筆錄現場都有拍車損的照片,例如車殼只是擦傷..就把鎖點弄斷...)
然後等你傷好...看敷了多少醫藥費也列出來(這條強制險..應該是一定會處理的)

就看保險公司願不願意處理這些費用...(通常保險公司都會賠)

註:最好是等傷勢復原才去談...別談完和解發現哪裡還是要動手術、或傷好不了 等等之類問題
大大的費用不就都有保險公司出了

民事部分 保險公司都會處理
刑事就讓對方來受點處罰~
Hello~
曾經也有過數次經驗的我
對於理賠和責任歸屬的等待很討厭
對我來說車損比自己受傷更心痛
傷口會瘀合,但車損得花錢修補而且還會有後遺陣(雖然人也是)
小弟的習慣是行進時遠離週邊車輛
容許接受自己的不小心(但還是要盡量小心)
非常不容別人的疏忽造成自己的損害

無論結果如何
祝你早日康復
1.向原警員申請照片 現場圖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釐清基礎肇事責任

2.體傷部分可以向對方強制險公司申請強制險,A醫療費用B交通費用C看護費用皆須有診斷書證明與收據,
採取實支實付方式

3.車損與民法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根據初步研判表可以依法向對方請求,依照過失相抵與比例分攤原則
調解前把您的損失列一清單,並同你申請到的資料向對方陳述有關賠償的後續處理方式

4.事故發生之後,若對方有過失讓你產生體傷,半年之內可以提起刑事過失傷害
兩年之內可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上法院之前都建議以調解方式解決,考慮對方誠意與金額差距,能不上法院
就別上吧!!!曠日費時的法院路,判決下來的金額也未必能讓你滿意!!!!不過具有逞罰對方的性質與強制性
可以考量兩年三年的法院成本,來做決定也不遲......

一般民眾出了車禍普遍對於法律知識認識不夠,所以少拿或根本沒有拿到應該有的和解金比比皆是!!但也不能
出了事故獅子大開口,在合理的範圍內溝通,個人建議是最快最好的方式!

若還有問題可以寄到我的信箱
184的豪 wrote:
曾經也有過數次經驗的對於理賠和責任歸屬的等待很討厭
對我來說車損比自己受傷更心痛
傷口會瘀合,但車損得花錢修補而且還會有後遺陣(雖然人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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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是這種觀念,可能你還年輕吧,
大部分發生事故都希望單純只有車損,人能夠沒事是車禍中最幸運的事,
車子壞了頂多換一台,如果受傷無法復原,可以換一副身體嗎?
這起事故看起來雙方面都有過錯!
車禍的發生並沒有100%誰對誰錯,只有誰錯的比較多的問題!
開版的這位仁兄只有贏在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拿這一條去跟他談賠償的問題贏面比較大,畢竟要吃官司,誰都不想!

依照比例原則,如果開車的那方要付70%的責任! (假設,)
也就是說 如果您的機車要修10000塊,他要付妳7000
但是別忘記,您也有30%的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他的賓士車要修五萬(隨便烤的漆什麼的,賓士車的等級可能要吧)
那您就需要付他15000.
在賠償金的方面,,因為他的車比較貴,而且對方並無明顯違規!
所以這方面您是佔不到便宜的!
送車禍鑑定大概就是這樣吧....

樓主盡可能的往求償醫藥費的方向去求償摟,,,畢竟您有受傷!
車損事小,,身體健康才重要啊!
文章不斷行,
看起來真是累~~
對方並無明顯違規!.....未打燈就轉彎 還無明顯違規?,開著開著 突然停下來....接著 就自顧自的 轉彎了.....現在再宜蘭...也越來越多了
全世界 好像只有我疲憊 無所謂 反正難過就敷衍 走一回 
關於他沒打燈這點
假如有 你除外 的 目擊證人 來指認他確實未打方向燈就轉了
這才會成立

只有你這麼說
不見得會被採信
(因為他很有可能會說他有打燈~然後就變成羅生門)

所以最好就是什麼都要出證據
有照片盡量出
有確定的人證
就一定要要求他能"肯定的作證"
這樣子真要告起來才會夠力

否則
常常玩到最後是證據不足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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