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ie891 wrote:七嘴八舌區另外一場又有人開了一篇,有空可以去看看 找律師恐嚇消費者,是消費糾紛中很常見的手法,消費者怕了,廠商就贏了。這也是為何政府在要各縣市設立「消保會」,提供消費者援助的原因。對此惡意欺騙消費者的案例,我要發揮台灣人的「硬頸精神」,跟坤成「計較輸贏」...
曾小任 wrote:這件事廠商絕對是站得住腳 坤成能否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有待公平會去認定他的手法有沒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公平法21條)。至於他在商業道德上能否站得住腳,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
這麼小的警語在這麼隱密的地方可能要洗安全帽的時候才會發現吧又沒對零售商宣導只管賣出事就說明明就有寫不禁想到賣基金廣告最後總是有無敵超快速唸一段本基金過去績效批哩啪拉..................唸的速度太快完全聽不懂事後出包再說有警告過了實在是太油條了